靠父母給的生活費
賺到了第一桶金
大凡做生意,就得有資金,校園也一樣。不少女大學生,尤其是來自貧困農村的女孩,初做“創客”,都遭遇資金困難。怎么辦?在義烏工商學院,不少人首先“挪用”的是父母給的生活費,特別是那些家境貧寒的學生。“我不想向父母要錢,因為家里實在太窮,好在網上開店用不了幾個錢”,一位來自麗水山區的女生小張告訴記者,于是,父母東挪西借給她送來2000元,就成了她開網店的啟動資金。
除了做生意,“女創客”有時也會展示另一面。
憑著一股拼勁,加上夜以繼日的付出,小張的網店越開越紅火,到大二時,她不僅能自己交學費,還有多余的錢補貼老家,臨近畢業,小張的網店已鑲上了一顆皇冠。
就像許多同窗一樣,拿著父母給的生活費當首筆本錢,這些校園“創客”未出校門,就已掙下了“第一桶金”。
就像不少校園“女創客”一樣,雖已夜深,大二女生余璟晞、何敏妃,還在緊張處理一張張當天接下的買單。
騎著自行車入校
開著小轎車畢業
這些女大學生當年騎著自行車跨進學校報到,經過3年創客生涯,不少竟然成了腰纏幾十萬、幾百萬的網店女老板。比如,在淘寶上賣襪子的李晴瑩第一年就賺到10萬元,如今駕駛著小轎車風風光光滿街跑。
現經營著一家皇冠店鋪和一家四鉆店鋪的鐘曉珍,年銷女裝過百萬;剛剛畢業的女大學生馬吉玲,通過開網店銷售打底褲,一天銷售額就超過了4萬元,并提供了6個就業崗位,被大家譽為“創業女神”;再像大二文秘系的王曉琳,走的卻是利用微博、微信、微淘等銷售楊梅、枇杷等農村滯銷水果,今年就幫助義烏山塢村的果農銷售了1000公斤大紅桃,既解了豐收果農難銷之愁,自己也賺到了錢。
授人以魚
不如授人以漁
記者了解到,就在6月16日舉行的全國婦聯“創業創新巾幗行動”交流會上,義烏工商學院受邀出席并作為唯一高校代表介紹經驗: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讓女大學生未出校門,就能掌握生存和發展的本領。
據悉,2009年起該院即率先在全國高校推行“一校兩制”,開設“淘寶班”,成立創業學院,要求所有學科與創業相關,并允許學生課堂接訂單,規定網店業績可以代替學分,致使學生一入學就競相開起淘寶店、速賣通。為讓走出校門的學生具有更大發展空間,義烏工商學院創業學院院長朱華兵告知,以前學生僅僅涉足淘寶、天貓、速賣通等電商平臺,現在則開始嘗試活動策劃、美工、網絡推廣、攝影、模特等,向多個領域拓展。
在學院搭就的創業平臺上,有越來越多的女大學生的創業因子被激活,也有越來越多的校園“女創客”,獲得了學業、技能、財富三豐收。(邵全海 龔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