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類不一、招考審核“一刀切”,學子六年寒窗無緣教師夢——
專家建議我省成立考生申訴機構
“我省出臺的事業單位招考目錄與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對專業的劃分方式不一致,使得我的求職道路障礙重重。”近日,網友“clear”在東南網《直通屏山》上留言反映,她擁有管理學碩士卻不能報考管理類教師,學了會計專業也無法報考會計教師的招聘。
該網友2015年畢業于華東師范大學,是工商管理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參加今年漳州市屬高校的公開招聘,卻因為專業歸類不一致,與招聘考試失之交臂。
圖為2015年漳州市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專業劃分不同
網友報考事業單位被拒
網友“clear”告訴記者,作為上海市優秀畢業生,她回到漳州后想成為一名教師,在2015年漳州高校的公開招聘中,報考了漳州城市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的工商管理教師崗位。該崗位要求第一專業必須是工商管理類,而她的本科專業就是集美大學的會計學,按照教育部的專業目錄屬于工商管理類專業,但福建事業單位招考目錄將會計學歸類到會計審計專業目錄下,導致她與招聘考試失之交臂。
記者查詢得知,教育部出臺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將會計學歸入工商管理類;而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5年)》中,卻將會計學歸入會計與審計類。
前者是用來規定專業劃分、授予學位、指導就業,進行教育統計和人才需求預測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后者是為規范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人員的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工作,參考教育部的高校專業目錄、結合實際而制定的。
“我省的事業單位招考目錄文件,在引文部分就已明確指出,‘招錄機關和主管部門應本著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網友“clear”告訴記者,“漳州市公務員局根本不考慮這些因素,只要與省目錄沒有完全符合,統統不行。”
后果由誰承擔
相關部門互相推責
據網友“clear”介紹,當時她報考這個崗位的時候有咨詢過學校專業的問題,校方在了解了她的資歷之后表示愿意接受她報名,但是報名截止前兩天,她接到漳州市公務員局通知,說她的報名不能通過,連申訴的時間也沒有了。
記者向漳州城市職業學院了解到,報考前該網友確實向他們咨詢過相關事宜,校方招考老師表示,在了解了這位網友的資歷后,覺得她是個很不錯的人才,也符合他們的招考標準。遺憾的是,市公務員局通過不了,他們也沒辦法。
對此,漳州市公務員局一陳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必須按省里指定的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執行,如果這次破例,其他考生有意見怎么辦?我們倒是建議用人單位在設置專業限制時多參考目錄。”
網友“clear”認為,兩個專業目錄指導文件的出發點都是好的,但其沖突導致的后果卻要考生來承擔,這是不合理的。而漳州市公務員局沒有給考生任何申訴的機會,也是不合理的。
省公務員局認為,招聘考試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我省事業單位的招考目錄也是根據用人單位的崗位職能,對部分專業進行重新劃分,這是為了讓選擇更加理性。
專家建議:
適度劃分 機動調整
網友“clear”通過《直通屏山》建議,我省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工作能夠將靈活性與原則性相結合,給更多更優秀的考生一些機會。
“通過劃分專業引導合適人才在專業領域發揮作用,這很有必要。但過于細化的限制,往往導致找不到綜合素質優秀的人員。”針對此事,福師大公共管理學院謝宏忠教授建議,“相關部門在面對特殊情況時能有一套靈活的調整機制,如此才能選拔到更優秀的人才。”
福建醫科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張橋老師研究公務員考錄理論和實踐多年,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考試應該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政府部門在其中應該多引導考生,而不是用政策‘一刀切’,把他們認為不合適的考生都排除了。”張老師建議,成立一個專門獨立的部門,承擔機關事業單位考試的監督和供考生申訴的職能,這樣既能有效杜絕腐敗,又可以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及時調整。記者 揭曉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