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除非被害人的父母主動向警方報案,才能偵辦此案。若警方在無人提告前,調查相關人等的個資,恐將被警政署檢討。日前,臺灣26歲的文壇新星林奕含在臺北家中自殺身亡。次日凌晨,林奕含父母通過出版社發表聲明,表示女兒是因多年前被補習班老師性侵,引發憂郁癥,最終發生不幸。同日,一名陳姓補習老師接連兩天請假,補習班也將這位老師的廣告牌摘除,被網友懷疑是當年性侵的“補習班名師”。但由于補習班拒絕接受采訪,具體消息并未得到確認。在臺灣,林奕含絕非個例。據臺灣“衛生福利部”的數據,僅在2016年,臺灣就有約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超過80%受害人都是女性,半數受害人未成年。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26歲的林奕含,今年2月出版了個人第一本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小說描述了13歲主角房思琪被補習班老師性侵最終發瘋的故事。林奕含生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曾否認自己是書中主角,表示故事情節是由身邊女生的真實經驗改編。但在林奕含27日自殺身亡后,林奕含的父母在聲明中指出:“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糾纏著她的夢魘,也讓她不能治愈的主因,不是憂郁癥,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奕含在年輕時,被一個補習班名師誘奸后,引發痛苦憂郁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書中的女主角,思琪、曉奇、怡婷等人,都是奕含一人的親身遭遇”,但是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隱私,林奕含才選擇通過小說中的不同角色,隱晦地分開描寫自己的親身經歷。
在3月接受臺灣“女人迷”網站的采訪時,林奕含說:“但我所知的就是,已經瘋了的人不會變成不瘋,已經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我所知的就是這樣,我非常痛苦非常生氣,已經吃進去的藥不會被洗出來。”同時她也對讀者表示:“當你在閱讀中遇到痛苦或不舒服,我希望你不要認為‘幸好是一本小說’而放下它,我希望你與思琪同情共感。”
據臺灣現行法令,性侵屬于公訴罪,臺灣輿論質疑檢方是否應該立案處理。對此臺北地檢署發言人表示,如果有明顯事實性證據或是家屬提告,北檢一定究辦。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未曾受理林奕含父母在聲明中所提及的相關內容的通報。但臺南社會局同時表示,該聲明披露林奕含姓名違反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第1項不得公布被害人姓名的規定,根據“衛生福利部”的指令,要求出版社撤下聲明,并稱可能會罰款新臺幣6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約人民幣1.38萬元以上13.8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