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躺槍”
無辜遭“人肉”,哈理工李炳鑫被誤傷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該事件引發高度關注,此前有不少網友表示要將當事小伙“人肉”出來。結果,在哈爾濱理工大學念過書的李炳鑫無辜“躺槍”。8月13日深夜,他通過公司微博發布消息自證清白,并自嘲“坐在家里,被鍋砸暈”。
據了解,李炳鑫剛從大學畢業,就職于杭州一家公司。8月13日晚,他突然接到朋友發來的微信:“你可能會有麻煩了。”在朋友的提醒下,他這才上網了解了“火車站猥褻”事件。與此同時,他看到微博上有人報料稱涉事小伙是自己的大學同學,名叫李炳鑫,并被微博大V“@古風同志”轉發。
“我跑去微博上看了看,幾乎都是噴我的。”李炳鑫對比照片發現,涉事小伙和自己確實有幾分相似,連其所在公司的群里也開始熱聊起這件事來。
此后,李炳鑫多次嘗試與微博大V“@古風同志”溝通,但對方幾乎沒有回應,甚至發布微博感嘆自己上了熱搜。一直到8月13日晚9點左右,李炳鑫終于收到“@古風同志”的回復,稱知道和他沒關系了,因為當事小伙已經被找到了。8月14日凌晨,“@作家陳嵐”也通過微博發布消息,稱小伙并非哈爾濱理工大學李炳鑫,證明其清白。
對自己無辜躺槍的經歷,李炳鑫在微博上表示,“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身上發生的事,發生在正看這篇文章的吃瓜群眾你身上,你會有什么樣的感受呢?”
律師說法
大V的行為已涉嫌誹謗
此次事件中,無辜被大V曝光的李炳鑫是否可以維權?“@古風同志”又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對此,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程春華律師表示,大V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隨意發布消息已經涉嫌誹謗,如果其發布的微博點擊量或瀏覽量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轉播500次以上,那么大V則涉嫌構成誹謗罪。
一直以來,每當有高關注度事件發生,網上常會出現一些謠言,而不明真相的網友信以為真,轉發為謠言造勢。對此,程春華提醒大家,傳播謠言輕則會治安處罰,重則觸犯刑法,構成犯罪。根據具體情形可構成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
對于普通大眾來說,最有可能構成的就是誹謗罪。如: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等等。對此,程春華提醒,應當持理性的態度看待事情,不要隨意傳播未經考證的消息,不信謠不傳謠,應當給予警方時間和信任,等待事情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