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同學正享受本科期間最后一個暑假時,23歲的韋某卻被公安機關帶進了看守所。2016年4月開始,這名昔日的班長沉溺消費,以多種名義取得同學的信任,使用他們的身份信息向網貸平臺借款30余萬元,大部分借款如今逾期未還。此外,他還將同學的銀行卡內6300多元轉走。因涉嫌盜竊罪,韋某日前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案發:6300多元被盜,原是同學所為
2016年10月的一天,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東路一所本科院校的大三學生小黃,使用手機查看銀行賬戶余額時,發現卡內6300多元不見了。次日,他致電支付寶客服,對方告訴他,余額已被轉至韋某的支付寶賬號上。
韋某是小黃的同班同學,曾做過班長。因韋某私自將錢款轉走,小黃將此事匯報老師后,向公安機關報警。小黃對民警敘述,2016年4月的一天,韋某到宿舍找他借錢,他沒現錢,韋某提出可向網貸平臺借款。小黃便把他的身份證圖片、銀行卡及支付寶賬號借給韋某貸款。“我的銀行卡密碼跟支付寶密碼相同,韋某借過我的支付寶使用,懂得我的支付寶密碼,所以他有機會轉走我的錢”。
南寧市公安局西鄉塘分局辦案民警將韋某帶回調查。韋某對使用支付寶賬號盜走小黃的綁定銀行卡內的6300多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供述,他用同學小黃的相關信息注冊一個支付寶賬號,并綁定在自己的手機號名下,此后他多次從新開的支付寶賬號往他自己用的支付寶賬號轉款提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