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死者父親希望判兇手死刑
11月14日,該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李小國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的訴求就是判被告死刑。“我們家是獨生子。兇手太殘忍,對我們家庭造成這么大的傷害,其他判決不能接受。”但他對這一希望的判決結果也表達了擔心,“有人說他參與了搶救,有可能從輕判決。但人都死了,參與救助起什么作用啊 ?我有一個醫院的搶救記錄,頸部基本上都被砍斷了,最長的傷口18公分。”
在網絡公布的以嶺醫院24小時內入院死亡記錄上顯示:李俊杰“左側頸部Y型傷口,長約18厘米,深達椎管,部分大血管斷裂,左頜下可見多處皮膚裂傷,大小分別約4厘米、8厘米傷口深達下頜骨”。
而被告人及其家人在法庭上的態度也令李小國感到氣憤。“一審開庭后,俊杰的媽媽在法庭上第一次看到兇手心情難以平復,想要罵他。被告的家人——哥哥、爸爸、媽媽為保護他要打我們,好在法警反應快制止了他們。我說的是事實,法庭有監控可以看到。”
李小國描述稱,王某某在庭上“對死者家屬很冷漠,連句道歉都沒說一聲”。“他沒有悔罪表現,沒有表示歉意。”李小國同時認為被告在描述案情時避重就輕,“當說到怎么傷害我們孩子的時候,他說就輕輕劃了兩刀。頸部這么大傷口可能只是輕劃嗎?最少是七刀以上。”
受害方家屬的代理律師秦春暉也表示,最終的判罰由法院說了算,但是王某某殺了人,犯罪情節非常惡劣,“有人說王某某有施救表現,但那只是被動行為。”
現代快報記者也采訪到了王某某的辯護律師劉鵬飛,他表示對王某某實施的是罪輕辯護,理由是他有自首情節,對受害人實施了救護。
記者多次致電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均未獲接聽。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員則在電話中表示,該案正在審理之中,不便透露更多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