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刻意打擊美企?
通常來說,在這涉及到反壟斷與知識產權保護的交叉地帶,如何既懲治壟斷,又保護創新,是一個全球性難題。而在這類涉及跨國公司的案例中,如何不被指責為選擇性執法,做到讓被執法者心服口服,持續考驗著各國反壟斷機構的執法能力。
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全球IT公司創新的引擎很大程度上來自于美國硅谷,這導致硅谷精英們不論在本土還是在海外都更容易遭遇反壟斷調查。
“歐盟如果確實(刻意打壓谷歌),它又怎么可能占據90%以上的市場份額?”維斯塔格2015年底接受第一財經記者專訪時反問道。
事實上,去年5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官員已再次提出谷歌是否濫用其互聯網搜索市場統治性優勢的問題,這也意味著在結束對谷歌的反壟斷調查三年多之后,該委員會將重啟對谷歌的調查。2013年初,備受各界矚目的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谷歌涉嫌壟斷一案塵埃落定,這一長達19個月的“馬拉松式”調查最終以谷歌“毫發無損”的結果到達終點。
有趣的是,多家美國知名企業在近日致信歐洲最高反壟斷官員,支持對這家互聯網搜索公司處以金額創紀錄的罰款,并反駁了該案受到反美偏見推動的說法。
據報道,這是美國一些對谷歌持最強烈批評態度的企業。在信上簽名的7家企業中的新聞集團(NewsCorp)、甲骨文和Yelp寫道:“作為美國企業,我們希望公開聲明,對谷歌采取的執法行動是必要和適當的,不是地方保護主義。”
美國白宮的態度則頗為微妙。對內,司法機構和反壟斷執法機構也在關注谷歌違法的可能性,但在海外市場,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兩年前就表態,認為歐盟谷歌案是歐洲保護主義的案例,并稱歐盟針對谷歌或Facebook的調查,源自“商業利益”。去年,維斯塔格讓蘋果公司在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稅款的決定,也引起了美方的憤怒。
然而,今年1月,美國新任總統特朗普與其顧問商議,是否應讓谷歌母公司Alphabet接受更多的反壟斷調查。
(原標題:歐盟重罰谷歌詳解:24億歐元罰金 只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