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健全EMBA評估制度
如何真正遏制EMBA亂象?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認為,調整、改善EMBA監管機制勢在必行。“要給予監督者更好更完善的保障體系,降低監督者的成本以及風險。同時,在出臺更加具體、細致、嚴格規定的基礎上,整合政府、民間以及行業力量,共同對EMBA辦學管理進行監管。”
吳合文特別強調,進一步規范高校EMBA,首先要建立健全EMBA評估制度,建立常態化的EMBA評估,而不能僅僅依靠教學指導委員會。“最好由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評價,同時加強EMBA辦學資質的動態調整,對于辦學質量差的及時予以懲罰,對于違規辦學實行一票否決。”
“當然,也要杜絕EMBA的利益部門化。”吳合文指出,舉辦EMBA的機構不能將獲取的經濟利益以各種津貼補貼的形式發放,除了留下基本的運行經費,多數經費應該投入到相關學院的辦學條件改善和教學質量提升等方面。
儲朝暉認為,最根本的是要變革“學位的管理制度”,“學歷學位的認證更加規范,就要讓權力和責任的主體更加明確,厘清高校與政府之間的權責關系,將學歷學位的責任落實到高校。”
“規范管理是一個長期工程。遏制EMBA亂象的關鍵還是要形成學位質量保障的系統工程。”洪成文說,“政府有政策,行業有行規,學校學位價值有區別。因此,整頓是一方面,引導卻是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我認為,一個EMBA招生培養可以做,以及不可以做的清單,到了出臺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