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酬勞為餌 騙購手機變賣
泉廈39名大學生被騙 5名詐騙分子被起訴
昨日,記者從豐澤檢察院了解到,陳某彬等5人組成詐騙團伙,以付300元報酬為誘餌,誘騙大學生填寫自己的身份信息,幫忙辦理分期付款購買手機業務。詐騙團伙拿到手機后,后期還款的事情就留給大學生了。目前這5人因涉嫌詐騙罪被起訴。泉州和廈門六所高校的39名學生被騙了31萬多元。
(黃暉 繪)
落網 騙子被抓時還在作案
今年1月12日16時,警方接到泉州師院一名學生報警。該學生表示,1月10日那天,一位自稱李經理的男子,以提供身份信息簽訂購買蘋果手機分期付款協議就給300元報酬的好處誘騙,讓他簽訂一份購買手機分期付款協議。簽訂協議時,“李經理”說他將一次性支付貨款,學生則需將所得的手機給他。
到了12日,該學生發現“李經理”并未一次性支付其簽訂購買手機所需的7000多元貨款,于是報警。
接警后,警方立即展開偵查,于1月12日16時30分左右,在泉州師院第一餐廳將“李經理”等3人捉拿歸案。當時,“李經理”等人還正在收集學生的信息。
行騙 報酬為餌獲取學生信息
尤同學是泉州理工學院的學生。2014年的一天晚上,他在一個兼職群上看到“沖業績刷銷量”的兼職消息,稱只要以大學生的名義去辦理分期付款購買手機,就可獲得300元酬勞,“只是沖業績,分期付款到時會取消。”看到消息的幾位同學覺得不錯,想著可以賺點錢。
第二天,尤同學和其他同學來到約定的市區客運中心站附近的德克士餐廳,6位同學在陳姓校友的指導下,簽訂了“辦理手機業務7天內取消”的協議,并到隔壁桌校友請來的業務員那里,辦理了大學生分期付款購買手機的業務。辦完手續后,尤同學等人均得到一部蘋果手機。
按照要求,尤同學等人轉而把手機給了餐廳外的另一位李姓男子,并拿到了300元酬金。7天后,尤同學等人發現并沒有收到取消付款業務的通知,遂打電話給業務員,卻被告知還完3個月就可以自動取消。沒多久,尤同學等人接到警察電話,才知道被騙了。
除了現場辦理,該詐騙團伙還通過收集大學生的詳細信息,后到多家網站以大學生的名義辦理分期付款購買手機業務,只是留的是詐騙分子的手機號碼。收到手機后,他們就不管還款的事情了。
一詐騙分子供述說,剛開始他們會承諾辦理完手續后,就將款項打到學生的儲蓄卡里,但他們主要是通過這些學生的身份套取手機進行變賣,分期付款只能由學生承擔。
影響 泉廈39名大學生被騙
經查,31歲的陳某彬、28歲的陳某生、37歲的李某超是南安梅山鎮人;21歲的李某材,也就是學生口中的“李經理”,是永春達埔鎮人;28歲的王某珍是南安金淘鎮人。
豐澤檢察院查明,這個團伙分工明確,陳某彬租賃詐騙據點,王某珍負責生活起居,陳某彬和李某材通過網上發布大學生兼職廣告,李某超負責開車載李某材和陳某彬等人前往泉州師院、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泉州經貿學院、泉州信息技術學院、福州陽光學院、廈門理工學院等高校物色大學生,并分別將大學生帶至泉州航空酒店、德克士中心客運站店、麥當勞中駿世界城餐廳等處,以尤同學所遭遇的詐騙方式,向多家網上手機公司申請蘋果或三星手機多部,再由陳某彬等人冒充大學生接聽銷售手機公司核實身份信息的電話并冒領手機,從而騙取上述高校39名大學生的57部手機后銷贓。
該詐騙團伙從大學生手里騙得或者冒領手機后,銀行分期付款均在大學生名下,已經查證的被害人共計39人,扣除銀行利息、好處費及部分手機首期付款外,被騙數額共計31萬多元。(記者 黃雅珊 通訊員 陳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