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醫學院實驗用狗被棄一事引爆輿論
記者調查我省高校動物實驗現狀
日前,西安醫學院實驗用狗被棄置教學樓樓頂一事經網絡曝光后,讓鮮為人知的動物實驗進入了公眾視野,牽動了網友、醫學生、高校老師、主管部門等各界神經。
盡管西安醫學院動物實驗已被叫停,相關責任人已受到相應處理,但是大家對此事依然存有一系列疑問:實驗動物需要什么樣的申請手續呢?實驗結束后,動物該如何處理呢?目前我省高校動物實驗有著怎樣的規定?大家對于此事有著什么樣的聲音?近日,帶著一系列問題,記者在網絡上發起互動討論,并走進一些高校進行調查采訪。
學生說法:
一次深刻教訓,應引以為戒
小葉是福建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的學生。她認為,實驗中“犧牲”的小老鼠、白兔、青蛙等動物,都是在為人類的醫學做貢獻,理應受到大家的尊重。西安醫學院隨意丟棄實驗用狗的事件,是一種無視醫學實驗規定、不敬畏生命的體現,學校還勾結狗販子,更是沒有道德節操。這個事件,對于每一所醫學院校的師生來說,無論是從道德約束方面,還是從學校管理方面,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大家應引以為戒。
莆田學院護理學院的小林同學說,嚴謹的科學態度是一個醫學生必須具備的,一所醫學院校如果連這種最基本的態度都沒有,就不配去培養醫學生,培養出來的學生,社會也不會接納的。希望存在類似情況的院校能妥善處理這樣的事情,完善規章制度。
記者調查:
我省各高校實驗操作有規定
福建醫科大學的小吳同學介紹說,在平時的實驗中,他們會接觸到鼠、兔等動物,剛開始做實驗的時候感到很緊張,不敢輕易操作,但是考慮到實驗動物事先都已打過麻醉藥減輕痛苦,還是操刀了。而且每次實驗完,都按照學校的規定,對動物實行“安樂死”。之后,這些實驗動物也是被學校進行集中回收。
記者從該校實驗動物中心網站了解到,學校在實驗動物飼養管理、建立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等方面都有著相應的制度。其中,學校的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章程要求:各類實驗動物的飼養和動物實驗,均應先申請倫理審查,獲得倫理委員會的批準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監督檢查。在處死動物方法上,沒有選擇有效地減少或縮短動物痛苦方法的不得通過審查。
莆田學院2014級的醫學專業學生小志告訴記者,上有關動物實驗課時,學校要求,不得對動物進行實驗要求外的無關操作,避免對實驗用動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在談到動物解剖后是如何處理的問題,小志表示,學校明確規定實驗用動物尸體嚴禁埋葬和丟入垃圾箱,必須浸入福爾馬林溶液內固定。待全部實驗教學完成后,進行分裝包裹,一起送往固定地點焚毀。
莆田學院環境與生物工程學院的閔老師說,他們專業對于大型動物一般不進行實驗,通常是兔、魚、蝦之類的。而動物來源是省里的實驗動物中心(專門培養實驗動物的地方)。在每次的教學中,都有向學生強調要愛護動物、尊重動物,不會出現隨便亂扔實驗動物的現象。
專家觀點:
暴露出當前相關法律法規存在漏洞
在記者發起的網絡平臺互動討論中,來自江蘇徐州醫學院的李同學表示,西安醫學院遺棄實驗用狗事件,很明顯過錯方在學校,不應該牽扯到醫學生。類似貓狗之類的體型較大的實驗動物都是由學校統一處理,在某些情況下,其實狗狗在縫合痊愈后甚至是可以被領養的。
我省相關高校或者科研機構對動物進行實驗要執行什么樣的規定?記者了解到,《福建省實驗動物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凡從事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單位或個人,均須取得生產或使用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5年。申請條件要求組織機構健全、動物質量符合相關要求;動物尸體及廢棄物處理符合規定。
廈門理工學院人文社科系主任孫華玉教授認為,西安醫學院實驗狗被遺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當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存在著一些漏洞;人們的動物保護意識還沒有蘇醒,這與公民的素質有一定的關系。一方面國家要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加大懲罰力度,嚴重打擊不走正當程序、不符合規范的醫學科研機構,另一方面相應部門也應建立專門的處理回收機構,做到對實驗動物科學有序的管理;公民也應加強個人道德修養,傳播對動物的點滴愛心。德治靠自律,法治是外在約束,二者相得益彰,實驗動物慘死的悲劇可能就不會再發生。(見習記者 張立慶 本網校通社大學生記者 馮銘舒 梁舒萍 黃鵬輝 翟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