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2月20日,中牟縣一所高中一名高二學生反映,班主任對違紀學生實行罰款,每次十元,這種罰款讓人難以接受。老師稱,這一做法也是無奈之舉。
學生違紀就罰款,一次十元。近日,中牟縣一所高中一名高二學生向報社反映,班主任對違紀學生實行罰款,每次十元,這種罰款讓人難以接受。該班班主任表示,這一做法是班長提議執行,本著自愿的原則,不強迫。老師稱,有些學生難管教,這一做法也是無奈之舉,只是希望能督促大家認真學習,好好復習,準備期末考試。
學生違紀老師罰款的做法,報社曾多次報道,回訪發現,有時這個手段,還真有一些“意外”效果。
以罰代管,老師大都出于無奈,雖然違反規定,有時卻也頗有成效。那么,這種“經濟杠桿”會對學生產生什么影響呢?是否有更合理的管理方式呢?
事件違紀要罰款,有學生不服
“一犯錯就罰錢。”中牟一高一名高二學生說,前不久,班主任在班里實行了一項“新政”,學生有違紀現象,就要被罰款,每次十元。班里一些同學很有意見。
對于罰款,這位學生十分反對:“這不等于說,犯了錯,有錢就能擺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