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
律師:
如果發生意外監護人有責任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表示,12周歲以下兒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發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是由監護人來承擔責任的。
小孩子騎單車上路如果發生意外,根據不同情況,責任各有不同。如果是家長開鎖給小孩子騎,過程中發生了意外,家長沒有盡到監管責任,或要承擔主要責任。
另一方面,小孩利用共享單車用完沒上鎖、密碼固定等技術缺陷騎走單車,如果發生意外,這種情況下共享單車企業或要承擔主要責任。國家法律明令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騎車上路,企業將一大批單車投放到市場上,雖然有做出相關提醒,但同時也必須采取相關的措施和手段來杜絕12周歲以下孩子騎車。
心理咨詢師:
給孩子建立一種邊界感
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鈴子說,低齡兒童對外在世界有比較強烈的好奇心,會去嘗試沒做過的事情,喜歡冒險,特別喜歡刺激的活動,以滿足喜歡刺激的愿望。所以,即使沒有大人給他開鎖,也會去嘗試騎自行車。“要給孩子建立一種邊界感,讓他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做,出現了問題,可能會有什么嚴重的后果。”
鈴子表示,家長應該引導孩子,成為大人主要是心理上的成熟,而不是去做一些很刺激、很冒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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