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證風波
何思云是平南縣思旺鎮人,2014年6月從桂林理工大學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本科畢業,同年9月,她參加并通過平南縣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回到了曾經就讀過的思旺鎮中心小學,擔任數學教師。
據了解,特崗教師是中央實施的一項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特殊政策,合同期為3年,招聘時不以取得教師資格證為硬性條件。但3年期滿之后,教師若想要轉崗成為正式教師,享受事業單位教師編制,就一定要取得教師資格證,如果轉崗不成功就要離職。
何思云告訴記者,她的教師資格證是在上大學時,參加學長組織的一個培訓班后考試獲得的,資格證也是學長幫忙領到的。在此之前,她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教師資格證有問題,因為在平南縣任教的3年期間,她在評職稱時也向教育部門提交過該證,都沒有被查出過問題。
何思云稱,特崗教師3年聘期期滿面臨轉正時,事發前兩個月她就把教師資格證交上去了,一直沒查出問題,直到她報警之后才被查出問題。此外,何思云提供的一份電話錄音顯示,當初教育局打電話通知她上交材料進行復查時稱,“有人反映到教育局,說你的證是漏(當地方言假的意思——記者注)的,所以我們要查一下。”
平南縣教育局局長李杰青在接受采訪時介紹說,今年4月20日,平南縣教育局對全縣服務即將期滿3年的254名教師統一進行了轉崗資格核驗,要求教師上交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何思云便是其中一位。
平南縣教育局出示的資料顯示,2014年何思云在填寫特崗教師報考材料時,在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一欄處打了勾,而其提交的教師資格證,卻是在2011年由桂林市教育局頒發的。
“既然早在3年前便取得了教師資格證,為何2014年填表時又表示自己尚未取得該證?基于以上疑惑,我們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員發函到桂林市教育局請求進行核查,之后桂林市教育局的復函稱,該證系偽證,建議平南縣教育局予以撤銷收回。”李杰青認為,特崗教師轉正涉及入編的問題,認真核驗證件是教育部門的職責所在,并不存在打擊報復何思云的情況。
此外,平南縣教育局之后通過查詢發現,何思云曾分別于2015年下半年、2016年上半年和2016年下半年3次報名參加了教師資格證考試,但均未通過。種種證據顯示,這與何思云稱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是假證的事實不符。
基于以上事實,平南縣教育局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崗教師錄用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2號)文件中“對于服務期滿3年且還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3年后不能轉崗”的規定,告知何思云及另一名沒能在特崗教師3年服務期滿前提供有效教師資格證的老師不能轉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