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11時許,由網友爆料:常寧市泉峰中學發生一起學生意外死亡事件。初二年級學生郭某(13歲)與李某亮(13 歲)在上體育課期間追逐嬉鬧玩耍時,李某亮拿出所攜帶的一把棍刀揮舞,該棍刀從刀鞘中脫離,擊中郭某的后背。郭某經現場搶救無效身亡。湖南常寧泉峰中學初二男生因刀插背部意外身亡事件全回顧
12月13日中午,記者從常寧市相關部門也證實了此事,事發后,常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視,派出強有力的工作人員參與協調:一直從12日晚上協調到凌晨5時,在常寧市委、市政府及相關單位主持調解下,目前,死亡學生的善后已經得到妥善處理,由泉峰中學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79萬元。》警方通報湖南常寧泉峰中學13歲男生上課期間意外死亡事件
網友發布的圖片顯示:一學生躺倒在地,背部有一處傷口,傷口附近及地面上有大片血跡。
12日當天,常寧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上午11時許,常寧市泉峰中學校園內發生一起學生意外死亡事件。死者郭某,男,現年13歲,官嶺鎮龍團村人 ; 當事人李某亮,男,現年13歲,市培元辦事處虎溪村人。郭某與李某亮均系市泉峰中學初二年級 79 班在校學生。
通報稱,常寧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后趕赴現場控制相關當事人,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等工作,并調取現場視頻監控。經核實:12月12日11時23 分許,郭某與李某亮在上體育課期間追逐嬉鬧玩耍時,李某亮拿出所攜帶的一把棍刀揮舞,該棍刀從刀鞘中脫離,擊中郭某的后背。事情發生后,老師和學校負責人緊急聯系120到場急救,郭某經現場搶救無效身亡。
記者從參與協調的常寧市委維穩辦主任易美艷了解到,事發后,常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都參加了協調,另外,官嶺鎮政府、培元辦事處和教育局、司法局等領導參與了協調。
此事主要協調3個方面:一是刑事責任;二是民事賠償責任;三是學校方面的行政責任。
通過專業律師計算,最終確定由學校方先行賠償 79萬元,學校賠償后有權向李某亮的監護人追償民事賠償責任。
" 尸體是今天凌晨被轉到殯儀館的,我們直到凌晨 5時50分才離開學校。" 易美艷說。
記者從常寧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了解到,考慮到體育課老師的失職行為,12日晚上,教育局紀檢組已經對泉峰中學的體育課朱老師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