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教育局官方微博消息,太和縣教育局已查明太和中學教師李芳存在體罰學生事實。經3月31日教育局黨組會研究決定,給予李芳降低兩個崗位等級處分,并調離太和中學。
圖: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教育局官方微博
太和縣教育局表示,教師李芳的不當行為,造成了學生身體傷害,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影響。經2019年3月31日局黨組會研究決定,給予李芳降低兩個崗位等級處分,崗位等級從副高級教師5級降為副高級教師7級,并調離太和中學到太和五中(農村高中)工作。同時對分管高一年級的副校長王德民同志進行戒勉談話,對太中中學校長王永先同志進行談話提醒。
同時,太和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師德師風專項行動,進一步提升教師師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