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公務員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已開通,考生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目前湖北省考合格分數線已經公布,考生可登錄查看。
一、省級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申論》不低于40分;
二、市、州級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申論》不低于40分;
三、縣(市、區)、省直管市(天門、仙桃、潛江)、神農架林區及以下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5分,《申論》不低于40分;
四、為體現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的傾斜,國貧、省貧縣(市、區)等艱苦邊遠地區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五、全省公安機關(不含森林公安)職位:《公安專業科目考試》不低于45分;
六、省法院、省檢察院、省財政廳等單位的直屬機構或派出機構、全省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獄戒毒系統按招錄機關的機構層級和地域歸屬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如神農架林區人民檢察院某檢察官助理職位,該職位機構層級為縣(市、區)級,且為艱苦邊遠地區,則最低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考生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面試和空缺職位的第二次考錄;成績達到相應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招錄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筆試折算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公告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或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網站發布。
資格復審后,對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艱苦邊遠地區、緊缺專業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職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