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上學、放學高峰期,擁擠的車流間總少不了三五成群騎車學生的身影。其中不容忽視的是,部分學生安全意識差,騎車技術不熟練,騎車行為不規范,騎車上路存在著一些安全隱患。
近日,廣東省連南縣一所小學出臺規定,要求學生必須“過三關”,取得“準騎證”,才能騎車上路。這一新規發出后引發熱議。那么,在中小學生騎車問題上,我省中小學和有關部門都采取了哪些措施?網友又是怎么看待這個新規定的呢?
泉州市區街道上獨自步行或騎車上學的中學生。
我省仍以教育為主
據了解,要求學生騎車上學必須先“考駕照”這一現象并非個例,近年來,天津北辰區、江蘇南京、浙江寧波等多地均曾出臺類似措施。但目前,福建省中小學都還沒有“準騎證”的相關規定。
福州實驗小學校長王國光表示,學校未接到過類似的通知,也沒有要求學生考證,“就規定本身來說是好的,能夠讓學生更多地了解交通法規,但這些可以通過學校和家長的教育來進行。”
“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這是泉州校園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口號之一。記者通過走訪多所泉州非寄宿制小學了解到,小學生們的上下學方式主要由家長接送,只有極少數的高年級學生會騎自行車上下學。
而在漳州,據漳州市教育局介紹,目前只規定12周歲以下的小學生不能騎自行車。學生違反該規定被交警發現的話,將會被記錄在案,交警每周會將檢查情況抄報給學校。
對于“準騎證”一事,莆田市教育局安辦負責人傅國龍表示:“對于規范學生騎非機動車,教育局沒有職能進行硬性規定,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及相關知識的普及才是職責所在。”
記者了解到,福建省多地對學生騎非機動車除貫徹交通法規定“十二歲以下禁騎”外 ,主要還是從安全教育著手,結合課堂教育、宣傳教育、家校配合三個方面,開展相應的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學生出行安全意識。
要不要“證”?有待考慮
對于“持證騎車”,兒子就讀于福州屏東中學的郭女士表示支持,認為這項規定值得實施。“孩子在考試過程中能夠學到更多的交通安全法規,有‘駕照’在身,會更加有安全行駛的意識。”她說。
“如果一定要考試才能騎車,我寧愿選擇坐公車。”有一年“駕齡”的金汶珊目前在福州屏東中學讀初一,對于自行車駕照并不看好。
對于“學生自行車駕照”,也有不少質疑者認為,地方政府部門推出規定于法無據,出具“自行車駕照”屬于變相行政許可,處罰措施更是“越權”。福州屏東中學的王校長認為,我國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并沒有自行車駕照考試認證和處罰的規定。
同時,不少網友也認為,考證并非治理學生騎車安全問題的根本辦法。”網友“風聲”認為,學校、家庭、社會的安全教育才是提高未成年人騎車安全意識的根本辦法,僅靠一本證是不行的。(記者 倪斌 蘇純益 謝玉妹 顏財斌 陳虹虹 實習記者 李妙珠 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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