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學校圖書館樓道上的電動車被偷,兩個多月后,閩南師大女生小洪到漳州市區大潤發商超購物,竟在門口發現自己被盜的愛車。蹲守1個小時,小洪和縣前派出所民警抓獲購買贓車的盧某。昨日,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盧某被薌城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前日上午9點半,小洪在大潤發商超門口,一眼發現一輛紫色電動車非常眼熟。湊近一看,除了懸掛的號牌不一樣外,電動車品牌、車型等跟自己丟失的車一模一樣,尤其是一處刮擦痕跡,更加讓她確信了自己的懷疑。
原來,7月2日晚上7點多,她騎電動車去學校圖書館看書,兩個小時后出來,發現車不見了。沒想到,時隔兩個多月,車又出現了。誰騎著這輛車?會不會就是小偷?小洪迅速報警,縣前派出所民警趕到,和她一起蹲守。
10點半左右,一名中年女士提著購物袋向電動車走來。當民警告訴她所乘電動車可疑,需帶回派出所調查時,她心虛了。經車架號比對,該電動車確為小洪被盜車輛。
經查,中年女士為41歲的薌城人盧某。7月上旬,在勝利路立交橋下,她因貪便宜,在沒有發票、行駛證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聽說電動車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便以1000元向男子“阿亮”購買了這部電動車。而“阿亮”是她在立交橋跳廣場交際舞時結交的舞伴,具體身份不祥。(記者 陳青松 通訊員 鄭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