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試:
體育類專業考生文化考試科目滿分為750分。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50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為選考科目,按考生選考三門等級賦分,各科滿分為100分。
分段填報專業平行志愿,注意分數要求
體育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分兩段進行志愿填報。根據考生體育類專業綜合分成績,第一段按實考人數的60%確定,第二段按實考人數的90%確定,考生每次可填不超過30個志愿。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具體志愿填報辦法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規定執行。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特招生符合條件的考生,提前一次性填報志愿,志愿單獨設置,各設院校志愿1個,院校志愿中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檔前完成錄取。
綜合分計算方式:
體育類專業綜合分滿分為750分,計分公式如下:
綜合總分=考生總分(文化總分+政策加分)×50%+術科成績×7.5×50%。
政策加分按當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報考體育類專業考生不再享受體育類加分項目政策。政策加分先加在考生文化總分上,然后按相應規定折合成綜合分。
術科合格分數線:
原則上按全省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數1:2.5-3的比例劃定。參加特招生游泳專項測試成績達到一級運動員標準的考生,術科合格分數線可降低10分。
體育特招生文化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按不低于普通類第二段線的75%確定。
此外,凡對文化單科成績有要求的高校,須在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按1:1投檔錄取
網上錄取工作于7月中旬開始。錄取也相應分二段進行,時間安排與普通類錄取相對應。第一段對應普通類第一段,第二段對應普通類第二段。第一段錄取后如各校均已完成所有招生計劃,將不再進行第二段考生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已被體育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其它院校專業不再錄取。
具體投檔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體育類專業綜合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比例為1:1。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綜合分相同情況下,考生綜合分位次在前者優先投檔,位次相同時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位次和志愿順序均相同則一并投檔。
考生綜合分相同時,按省統考術科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