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統一筆試
2017年度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統一筆試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筆試范圍以《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統一筆試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5月28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綜合知識》,下午14:00—16:30 《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各設區市(報考宿松縣的考生,在安慶市考點;報考廣德縣的考生,在宣城市考點)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25日8:00至5月27日18:00登錄“教師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學科專業知識》占6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6月15日報考人員可登錄“教師考試網”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報考非單列計劃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26-27日攜帶相關證書到報考市、縣(市、區)教育局人事科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各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證復印件和證書復印件備查,并匯總本市所轄各縣(市、區)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報送市教育考試機構,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報考單列計劃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