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連江縣中小學、幼兒園共招考教師176名。根據《關于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13號)文件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相關規定,現將2015年連江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在職人員參加報名,必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局蓋章同意。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7、所有報考者的相關證書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30日,原件及復印件必須在面試資格現場審核時提交,否則視為資格不符。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可放寬至2015年8月16日前提供。
二、招考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
本次招考職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各崗位招考人數、報名對象條件(詳見附件《2015年連江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一覽表》)。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3月30日至4月5日;
(二)報考高中崗位的部屬免費師范生和研究生報名時間為3月25日至27日。將報名材料提交給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現場審核。
(三)填報崗位: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按專業對口原則,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四)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崗位報名辦法: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唯一官方網站(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考”專欄注冊報名。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應聘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后果責任。
(五)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六)招考專業目錄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2014年版)執行。專業條件設置為類別的,類別所列專業均符合專業報考條件;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應符合所列具體專業要求。
三、考試辦法、內容、時間:
(一)考試辦法:
高中崗位招聘的免費師范生和研究生采用面試考核辦法擇優聘用;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辦法擇優聘用。
(二)考試內容:
1、筆試:筆試工作由全省統一組織。筆試內容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專業知識考試(由考生選擇其中一個相應學科專業)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法的應用)等,具體內容詳見福建省教育廳信息網。本次筆試成績計算: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職專崗位筆試內容為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2、面試: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部分崗位有技能操作測試(具體見崗位一覽表)。面試教材為相應學科教材。
(三)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為4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網絡報名系統打印的準考證上的說明為準。
2、面試時間、地點:通過“連江教育網”另行通知。
四、聘用辦法
1、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連江教育網公布。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計劃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參加全省公開招聘筆試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須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核(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
2、筆試和面試成績均以100分制計算(如果筆試總分為150分制,則先換算為100分制進入成績的合成)。聘用成績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綜合成績(百分制)計算,聘用合格成績為60分。免筆試崗位按面試成績計算,聘用合格成績為60分。應聘人員未達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3、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免筆試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入選。如筆試成績(含加分)再相同,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含加分)、專業知識成績均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自行放棄擬聘用資格的,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確定錄用人員的排名位次,依次按總成績、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4、補充招聘。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將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向社會公布。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根據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開展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
5、擬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和政審,合格者方可聘用。有關體檢和政審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通過“連江教育網”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和辦法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
6、擔任教師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集中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通過“連江教育網”另行通知),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B、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C、審檔不合格的;D、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其他事項:
1、對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省、市有關規定予以加分。此類考生網絡報名前應提供相關證明,于3月27日前將原件材料送達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逾期將不予受理。審核確認、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加分手續。
2、2015年3月30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屆、2015屆畢業生,視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戶籍”。
3、選崗:第一次錄聘人員選崗后,余下崗位由補充招聘的錄聘人員再選崗。錄聘人員分別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選崗。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含加分)再相同,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優先。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見附表“備注欄”。欄中“一環學校”指城關地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含分園),特教學校、進修校、職專、華僑中學以及敖江、江南兩個鄉鎮轄區內的中小學、幼兒園;“二環學校”指東湖、琯頭、浦口、丹陽、東岱、潘渡(含福州一中貴安學校)等六個鄉鎮轄區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三環學校”指一環、二環以外各鄉鎮轄區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
4、本縣招聘的所有崗位,聘用后,在本縣最低服務期為5年。
5、招聘工作認真執行回避、保密等有關規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六、政策咨詢
本次縣招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26230015。
政策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公告由連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附:《2015年連江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一覽表》
連江縣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2015年連江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一覽表(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