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
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13號 )精神,經延平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特殊教育、幼兒園教師80名,其中小學63名、特殊教育2名、幼兒園15名(招聘職位詳見附件1)。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小學教師63名
1. 應、往屆畢業生61名。
(1)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報考城區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農村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大專及以上學歷。
(3)學歷類別:全日制普通院校。
(4)專業:專業對口。其中,科學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專業和小學教育(科學方向)專業。
(5)具有教師資格證。
(6)不招聘本轄區在編教師。
2. 1998年清退的在延平區學校代課的延平區籍原代課教師(以下簡稱“原代課教師”)2名。
(1)年齡:45周歲以下(196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學歷:中專(含職業高中)及以上學歷。
(3)專業:師范類專業。
(4)具有教師資格證。
若該崗位出現空缺,則空缺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特殊教育學校(開智學校)教師2名
1. 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 學歷類別: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3. 專業:特殊教育。
4. 具有教師資格證。
5. 不招聘本轄區在編教師。
(三)幼兒園教師15名
1. 應、往屆畢業生13名。
(1)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學歷類別及要求:報考城區幼兒園教師崗位必須是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報考農村幼兒園教師崗位應是全日制或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學歷為國民教育系列的考生,必須在2015年 4月5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3)專業:學前教育,幼兒教育。
(4)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5)不招聘本轄區在編教師。
【友情提示:2015年事業單位分類意見中延平區實驗幼兒園和新城分園屬涉及調整單位】
2.“原代課教師”2名。
(1)年齡:45周歲以下(196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學歷:中專(含職業高中)及以上學歷
(3)專業:師范類專業。
(4)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若該崗位出現空缺,則空缺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或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四)其他事項
1. 若招考崗位出現空缺,則按體育、音樂、美術、科學、信息、英語、數學、語文的學科順序逐科逐個安排空缺崗位。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3. 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凡應聘延平區屬學校教師,其服務期為5年。5年內不得調動及參加其他崗位招聘考試。
4. 凡應聘到城區學校任教的教師,5年服務期內必須下鄉支教2年以上。
二、報名辦法
1. 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統一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5年3月30日8:00(系統開啟)至4月5日17:30(系統關閉),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報考人員報考1個崗位,即1個縣(市、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由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區教育局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將派專人負責報考人員政策咨詢并及時通過網絡進行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初審。
“原代課教師”在報名前需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所在代課學校代課證明以及1998年前領取代課工資花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校長簽字)或其他佐證材料到區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合格后,方可按上述要求上網報名。審核時間:3月25—27日。
2. 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4月20日8:00(系統開啟)至4月25日17:30(系統關閉))通過網絡報考平臺自行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報考者進入考點的憑證。
3.加分手續辦理:按照省上的有關規定,對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2015年8月31日前)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予以辦理加分手續。辦理時間:5月6—8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予辦理。
經初審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名單將在南平延平教育網(http://www.npypjy.com)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三、筆試事項
(一)筆試科目
1. 應、往屆畢業生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專業知識》共設27個專業類別(見附件2序號3至29),由報考人員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選擇其中的一個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2.“原代課教師”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即小學代課教師考《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幼兒園代課教師考《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本次筆試涉及科目所用的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上予以公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
4月26日全省統一筆試。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考生須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入考場。
(三)開考條件
1.本科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1開考。
2.大專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2開考。
3.中專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3開考(若報考對象均為大專學歷,則按1:2開考)。
同一崗位有招聘2人以上且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開考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情況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
(四)筆試地點
南平市區(在個人網絡報考平臺查詢或見準考證)。
(五)筆試成績計算
1. 應、往屆畢業生
筆試成績 =《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 +《專業知識》成績×60% + 政策加分。
2.“原代課教師”
筆試成績 =《教育綜合知識》筆試成績。
(六)筆試成績公布
報考者可于5月16日起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七)劃定成績合格線
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區人社局、中共南平市延平區委編辦劃定,并在南平延平教育網公布。
四、面試事項
(一)確定面試人選
1. 方式: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即按1:3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由于各種原因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00之前正式放棄參加面試的,由我局核準后,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由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當天,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考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面試的考生成績將在南平延平教育網公告欄上公布。
2. 面試前資格審核:進入面試的考生應于面試前(具體時間將在南平延平教育網公告欄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網絡報考時打印的考試報名登記表、就業推薦表、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凡在學校申請助學貸款未拿到畢業證的,需持學校的學歷證明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201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報考,面試審核時暫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等證件,須持所在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和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以及本人畢業院校所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教師資格證書辦理情況的證明) 原件、復印件到區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轄區外的在編教師必須提供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招聘資格,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二)面試時間地點和辦法
具體時間地點和辦法于面試資格審核后在南平延平教育網公告欄上公布。
五、聘用辦法
1.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總分計算辦法(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比例計算,總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分別保留兩位小數。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崗位出現考試成績總分并列的,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并列,則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
2.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辦法:按招聘的學科崗位數,以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確定體檢對象。根據中共南平市委組織部、南平市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南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南人綜〔2012〕23號)精神,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或報考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其空缺的學科崗位,按報考人員報考學科的考試成績總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核
考生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收集考察對象原工作單位提供的考察對象日常表現情況的鑒定或證明。考察結果作為確定錄用人選的重要依據之一。
4.確定聘用人員:面試合格、體檢合格的應聘對象,分城區學校和農村學校崗位要求,按以下辦法確定聘用人員:
(1)城區學校崗位聘用:符合城區學校招聘條件的,按應聘人員報考學科的考試成績總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聘用,總分高者優先選擇該學科崗位的城區學校。
(2)農村學校崗位聘用:符合城區學校招聘條件未聘用的人員與符合農村學校招聘條件人員一同參與選擇農村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聘用,總分高者優先選擇該學科崗位的農村學校。
5.若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聘用崗位空缺,則按報考人員報考學科的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分城區與農村)。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延平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 2015年南平市延平區小學教師招聘職位簡章
2. 2015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
考試科目
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區人社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區委編辦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