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廳出臺《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導師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創新創業導師服務管理。
《辦法》明確導師的選聘主要通過推薦、自薦和邀請等方式進行,經審核和培訓合格后由省教育廳頒發“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導師”受聘證書,聘期3年。
《辦法》將導師分為實踐型、培訓型、評審型三種類型,導師服務堅持公益性和有償服務相結合,主要從事專題講座、服務指導、項目論證、咨詢診斷、結對幫扶、媒體活動、政策調研、教師培訓等八個方面的服務。
《辦法》還對導師的考核及激勵措施進行了相應規定,對在創新創業服務指導和幫扶活動中積極主動、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導師給予通報表揚,授予相應榮譽。
近年來,省教育廳高度重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十六條措施,不斷加強高校創新創業課程建設,開設創新創業課程,建立專兼職教師隊伍,設立了由省內外知名企業家、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成功人士、科研人員和風險投資人組成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導師庫(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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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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