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滿五年的,近五年曾獲得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電教站頒發的教育教學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的;工作不滿五年的,曾獲得鎮(街道)級以上(市屬、區屬學校工作的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
(3)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雙學士學位者。
3.參加應聘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學科)的社會在職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屬于社會在職教師的,必須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證書,從事本專業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且有企業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指導學生(或本人)參加職業技能競賽獲省一等獎以上。
(2)屬于企業或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必須具有2年以上與應聘專業對口的工作經驗,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證書。
(3)具有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者,必須具有1年以上與應聘專業對口的教育教學經驗或企事業工作經驗。
4.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成績單、中國駐所留學國使(領)館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畢業的視為應屆畢業生(以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簽署日期為準,下同),2015年6月30日前畢業的視為社會在職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6年12月14日前完成。采取網絡報名形式,應聘人員登錄順德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sdedu.net),在左下角位置選擇“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專公開欄”,點擊進入后在網上選取招聘學校和崗位(學科)報名,并同時向招聘學校提交紙質資料,網上實時顯示每個崗位(學科)的報名人數。在面試報名截止前,應聘人員可自行變更報考的學校和崗位(學科)。每位應聘人員最多可報考兩個崗位(學科),但不能在同一鎮(街道)的義務教育學校。按照招聘條件,各招聘學校根據網上報名情況,對照應聘人員遞交的紙質資料,在2016年12月21日前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區教育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要求,制定順德區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指導意見,各鎮(街道)教育局、中小學校根據相關要求制定面試方案,向應聘人員公告后組織實施。面試方案應包含面試考核小組、面試內容、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分配、面試評分標準和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公布方式等。面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有條件的招聘學校可以安排所有報考人員直接進入復試環節。面試總分(即復試成績)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總分合格的應聘者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崗位數(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招聘崗位數×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實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推薦人員參加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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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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