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公布成績
考試成績通過招聘平臺通知考生。
㈥體檢
考試通過者按照招聘平臺公告要求提交體檢報告。
㈦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安排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人員列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疑議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用工相關制度辦理錄用手續。人員錄用后將在試用期內安排進行身體狀況復查,復查發現本人提交的體檢報告失實的,將解除勞動合同。
㈧錄用人員全部配置到生產一線崗位工作。
四、其他事宜
㈠應聘者應及時認真查看招聘平臺發布的信息、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者的相應資格:
1、應聘過程提供虛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聘平臺填寫的信息不真實或失效的;偽造、涂改各類證書、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報告單、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的;修改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名稱,虛報在校成績和獲獎榮譽的;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包括身體狀況、家庭情況、學習(工作)經歷等。
2、在應聘考試過程中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弊的;
3、破壞公司招聘秩序,造謠生事、發表不實言論的;
4、攜帶手機及其他通訊工具、智能設備等進入筆試及面試場地的;
5、應予取消資格的其他情形。
五、特別聲明
㈠“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招聘平臺”為我公司發布招聘高校畢業生相關信息的唯一官方網站,我公司未授權其他網站、個人或機構發布任何招聘信息。對于發布虛假招聘信息的個人或機構,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對應聘者因虛假招聘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㈡我公司從未組織也從未委托社會其他機構或個人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任何針對我公司招聘筆試和面試的輔導班、考試教材、復習資料,均與我公司無關。
㈢我公司在招聘過程中不收取報名費、中介費、手續費、資料費等任何費用。
㈣遇有冒用我公司名義組織培訓、招聘的行為,請及時與我公司聯系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希望應聘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六、本公告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1-6222179。
原標題: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
2017你校招報名人數統計
2017年招聘計劃
2017年招聘報名條件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人力資源部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