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交建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號),我省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7年5月 20日至21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5月20日 (周六) |
上午9:00-12:00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下午14:00-16: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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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周日) |
上午9:00-12: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二、報考條件
(一)2017年度福建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專業技術職務指取得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確認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支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意見的函》(建規函[2010]22號)的規定,凡符合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三、報名、審核辦法
自2016年起,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面實行考前無紙化報名、審核,考后成績合格人員現場復核辦法。具體報名、審核程序及時間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
1、2017年 1月3日至25日為報名時間,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根據審核意見修改信息;1月26日至2月4日只接受已報名但未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修改信息,不再接受新的報名;2月5日起,報考人員只可進行報考信息查詢。請所有報考人員務必合理安排好報名時間,認真完成報名相關事項。
2、未參加過2016年度福建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需根據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填寫《福建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工作業績表》,并打印《報名表》和《報考承諾書》,上傳報考相關材料的原件掃描件。所在單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核對報考人員所上傳的報考材料及《工作業績表》,審查無誤后在《報名表》上加蓋單位公章。所在單位應認真核對報考材料,若審核部門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獲取考試資格的,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所在單位通報批評。報考人員需將蓋章后的《報名表》以及本人簽字的《報考承諾書》上傳至報名系統后方可提交審核。
3、2016年參加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系統將保留其2016年報名時填寫的《工作業績表》及上傳的報名材料,只需上傳2017年度《報名表》和《報考承諾書》即可自動審核通過(《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上述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所在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其余報考信息一律不可修改。
4、報考單位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分支機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將該分支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上傳;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須以總部報考。
5、2017年1月25日前提交審核的報考人員如未通過審核,可根據系統內審核意見進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審核;若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聯系審核單位。
6、網上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及上傳的報名材料即被鎖定,作為考后現場復核的依據。同時,上述信息及報名材料將作為今后續考和增項考試的報考資格檔案。報考人員務必慎重提交報考信息,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有效。
(二)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平臺開放時間為2017年1月3日至2月28日,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報考人員自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全部完成。
報考費用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6]165號)的標準執行,具體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65元/科,《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0元/科。報考人員可憑繳費系統提供的代開發票要素(業務代碼和代開票據識別碼)到當地指定的銀行網點自助打印報考費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