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申請租購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申請安居房的條件是,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擁有武漢市戶籍,在我市創業就業滿1年,家庭(未婚大學畢業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學畢業生的家庭是指大學畢業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3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可申請購買1套大學畢業生安居房。
申請租賃房的條件是,畢業3年內的大學生,擁有武漢市戶籍,家庭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大學畢業生租賃房。
問: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答:大學畢業生租賃房租賃期為3年,最多可延長2年。購買商品房或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后,應退出大學畢業生租賃房。
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確需出售的,完全產權大學畢業生安居房由原出售人按屆時市場價80%回購;共有產權大學畢業生安居房,由共有權人按產權比例以屆時市場價80%回購。
對弄虛作假、轉租轉借、違規經營等行為,給予嚴肅處理,取消其租住、購買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資格,并將違規行為記入個人信用管理系統。
問: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的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答:制定我市大學畢業生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總體上把握了依法依規、合理引導、適度可行、競爭優勢四個原則。綜合考慮了我市經濟發展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大學畢業生薪酬水平、城市生活成本、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經過科學測算并廣泛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后,確定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為:大學專科生4萬元、大學本科生5萬元、碩士研究生6萬元、博士研究生8萬元。
調查顯示,實際薪酬水平與受教育程度成正相關關系,這是我們制定最低年薪標準的重要依據。同時,大學畢業生最低年薪標準是指導性標準,用人單位可根據大學畢業生的實際工作能力給予合理的薪酬。
此次出臺的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總體水平在同類城市中位居前列,同時遠高于全市最低月薪工資標準1750元。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中,大學專科生年薪是武漢市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的近2倍,博士研究生達到近4倍。
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由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聯合向社會公開發布,實行動態調整,原則上隨社會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發布。
問: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適用于在武漢地區初次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大學專科生、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用人單位主要包括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大學畢業生在試用期滿后的最低年薪項目包括每月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和獎金等貨幣化收入。上述收入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不包括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
問:如何推動落實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
答:一是加強宣傳形成良好氛圍。全面廣泛準確進行政策宣傳和解讀,倡議推動用人單位積極執行最低年薪標準,促進大學畢業生留漢就業。
二是支持市屬企業作出表率。市屬國有企業在積極吸納大學畢業生就業的同時,將會率先執行最低年薪標準,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據市工商聯、市總工會了解,一批骨干民營企業和知名外資企業也會積極為大學畢業生提供高水平薪酬。
三是進一步加大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工作力度。在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中突出有關薪酬水平的條款,增加用人單位對員工給付薪酬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