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貸款平臺的“推波助瀾”
事發后,劉聞的家人幫助她提前還款。然而,讓劉聞氣憤的是,提前還款還需要支付一筆違約金:她和同學在今年四五月份先后一次性還清了剩余還款,除了本金和相關服務費,她們還被扣掉了五六百元不等的違約金。
實際上,據劉聞回憶,還款期間,她曾向貸貸熊咨詢過3次“提前還款是否影響還款金額”,對方都表示沒有區別。事后,貸貸熊和優逸客西安分公司均表示不了解具體情況。貸貸熊還稱“應該有違約金,是你們當時沒有問。”
王佳回憶,培訓之初曾有同學向機構先交了800元,最后這些同學的貸款金額就變成了15000元。“我們根本不知道網貸,只知道學習完后給機構錢,結果在簽合同的時候來了貸貸熊。”
事實上,早在去年,就有媒體披露不少公司以教育培訓為名,采用虛假宣傳的形式,讓學生背上高額貸款。而上述的貸款平臺彼時也曾出現在報道中。這些來自第三方平臺的“助力”,降低了學生報名培訓的“門檻”,可最終如約而來的,沒有夢寐以求的工作,只有高額的貸款賬單。
劉聞告訴記者,貸貸熊曾表示,前12個月是還款的第一階段,每月由機構繳納189.6元的服務費;第二階段每月由學生還款1438.13元,包括1317元本金和121.13元的服務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不提前還款,劉聞應該繳納的還款總額為19532.76元,包含3728.76元的服務費,24期的服務費高達23.6%。單單計算后12期的本金和服務費,服務費為本金的9%。貸款服務協議上的承諾中明確寫道,貸款年利率是6.5%。
此外,雖然借款人是學生本人,但這些學生告訴記者,第一階段時,貸款方并未從學生賬戶扣款。這份貸款服務協議中還明確強調,培訓機構的教學質量、是否安排學生就業、機構推薦的就業薪酬是否滿足本人要求均與本筆貸款無關,均需履行還款義務。
培訓機構引入貸款平臺,由畢業生個人名義向信貸機構貸款作為自身入職前的“培訓費”,而這些“培訓費”直接打入了企業賬戶。表面上看,學生無需出錢就能先入學培訓;但實際上,貸款過程高額的“服務費”被轉嫁到了大學生頭上。一旦接受“培訓”,無論培訓機構是否履行承諾,學生自己身上的高額貸款是無法被撤銷和削減的。
記者致電貸貸熊官網顯示的合作電話,該號碼目前已暫停服務。貸貸熊咨詢客服表示,貸款機構與培訓機構的合作并不是“機構合作后,向培訓機構的學員提供貸款服務”。而是當培訓機構有學員存在貸款需求,機構會推薦該貸款平臺。
北京市大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方表示,優逸客的宣傳有些夸大,存在與實際履行不一致的情況。“如果和合同約定的不一樣,該履行的義務沒有履行,違約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學生可以通過訴訟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
他同時指出,作為校方合作的培訓機構進校招生,學校應該保護學生的相關權益。學生缺乏相關的社會經驗,負責就業的老師就要承擔注意義務及保護學生權利的義務。
陳方還建議,學生在簽署合同時要看清楚內容是不是想要的、跟約定的是否一致、相關的權利和義務、重要的名目是否明確,自己的權益又是否有保障。
目前,劉聞已經回家備考,準備和下一屆的畢業生一起重新投入應聘“大軍”。幾個一起培訓的學生,有的當了幼師,有的頻繁更換崗位,都與平面設計毫不沾邊兒。只有王佳找到了一份聽上去相關的工作,但她卻表示是自己努力的成果,“培訓班里學來的東西一點兒都用不到”。
(文中畢業生、律師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