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今日說法》欄目記者撥通了處理函上的電話:
很多網友也來咨詢說法君,如果事件屬實,那么律師會面臨什么法律后果呢?應廣大網友急切的要求,接下來,說法君又要一言不合就普法啦!
Q1:就律師行業而言,什么是虛假宣傳?
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六條的規定,律師要遵守誠實守信原則。對本人及所在律師事務所進行不真實、不適當、可能使公眾對律師產生不合理期望的宣傳,破壞了律師行業的聲譽,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Q2:律師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發布言論是否屬于公共宣傳?
根據《廣告法》第二條的規定,廣告活動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司法實務中,通常認為微博等平臺屬于公開網站,而不僅是私密的個人社交網站。同時,律師對律師事務所及其本人身份的表述,本質上是在間接地推銷其法律服務。
Q3:如果律師經調查后最終被認定為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會面臨什么樣的處罰?
根據《律師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應當警告、罰款。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一條的規定可能也會面臨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的處罰。
關于這一事件,很多人也有不同的觀點:
社交平臺上,有人吐槽,有人謾罵,甚至有些過激的言論出現。在這里,說法君也要多說一句,她的職業操守也許有問題,但是職業操守并不能折射整個人,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都是自我選擇。我們無權以自己的價值取向給他人的生活方式、個人品德做出定性和評判,語言攻擊就是網絡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