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臨近畢業的女大學生楊琪和劉梅,先后被熟人騙入無錫一個傳銷窩點,其中楊琪很快適應,因積極能干當上“主任”,而后來的劉梅非常抵觸,楊琪和其他傳銷頭目采用威脅恐嚇等手段迫其就范,誰知劉梅趁他們不注意時從六樓陽臺跳下,不幸身亡。日前,經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楊琪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0年。
2016年7月25日晚,一名女子在無錫市濱湖區某小區不幸墜樓身亡。民警調查發現,這名女子叫劉梅,疑似從小區的6樓墜下,很快就確認她住在該棟601室。民警隨即進入劉梅居住的房間查看,結果發現大門背后有棉被遮掩,窗戶均被鐵條焊死,一間臥室內設有講臺。
民警很快想起來,這一切與警方正在偵辦的“天津某有限公司”傳銷組織的住房布局極其相似。次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抓獲了劉平、趙沛等人(均已判刑)。經訊問,劉平等人交代了與犯罪嫌疑人楊琪結伙非法拘禁劉梅,迫其加入傳銷,最終致其墜樓死亡的犯罪事實。
1991年出生的楊琪是河南人,在河南一所大學讀本科。2015年5月,讀大四的楊琪要外出實習,在無錫的同學李明說他那兒有工作,可以介紹入職。楊琪信以為真,就到無錫投奔了同學,誰知到了才知道,李明所說的工作,就是在一家名為 “天津某有限公司”干傳銷。
知道了真相,楊琪沒了起初的驚慌和猶豫,反而鎮靜下來,決定加入這家組織。一年后,楊琪因為“表現突出”,“積極性高”,榮升“主任”,負責管理某小區603室的一個傳銷“家庭”。
而后來的劉梅曾是楊琪的一名管理對象,直到案發。就在公安機關對該傳銷組織收網時,楊琪卻沒了蹤跡。2017年6月底,逃到東北一個親戚家躲藏的楊琪,被無錫警方抓獲。
楊琪落網后,案件移交到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辦理此案的偵監科助理檢察官周瑱發現,劉梅1991年出生,與楊琪是同齡人,也是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還是楊琪的河南老鄉,遭遇非常可憐。
因為被同鄉趙沛欺騙,2016年6月9日,劉梅第一次出現在無錫的這個傳銷“家庭”之中。她不愿干傳銷,想方設法要離開。原先負責看管劉梅的王某等人采用各種手段,威脅恐嚇或假意勸慰,讓其加入組織,效果不明顯。第三天,已經榮升“主任”的楊琪出馬了。
“我見到劉梅時,她的情緒還比較穩定,主動與我握手,我以為她已經‘順從’,誰知那天我剛教訓了她幾句,她就向我撲過來。王某等人看見我倆扭打在一起,把她按倒在地上威脅。后來,我就不允許她睡覺,以此懲罰,連續三四天后,劉梅就老實了。”面對檢察官,楊琪這樣描述她與劉梅的交鋒。
到了2016年7月初,劉梅依然沒有被馴服,脾氣倔強的她被轉到隔壁601室的傳銷“家庭”接受教育。“沒想到25日晚上,劉梅想逃跑,趁人不注意,從陽臺窗戶墜下了樓。”楊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