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發〔2017〕3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關于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1日
關于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發揮人才的戰略資源作用,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以更加開放的政策引進使用人才
(一)加大海外人才引進使用力度
1.強化特聘崗位引才作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新型研發機構,可按需設置特聘崗位,聘請具有全球視野、掌握世界前沿技術、熟悉國際間商務、法律、金融、技術轉移等規則的海外人才。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特聘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的限制,不對應行政級別和專業技術職務,不占單位編制,可采用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多種薪酬分配方式。聘用后發揮作用突出的,可優先入選“海聚工程”,獲聘“北京市特聘專家”,并獲得50萬元至1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
2.支持創新主體引進使用海外人才。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創新主體均可申請引進國外技術和人才項目(以下簡稱引智項目),對于入選的常規引智項目給予1年、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于入選的重點引智項目給予連續3年、每年不少于5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科技和文化類創新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研類社團組織和科研服務機構等主體引進使用高層次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計劃”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80%的資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50%的資助,聘用“千人計劃”和“海聚工程”中國籍專家的可為其辦理人才引進。(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市財政局)
3.鼓勵海外人才來京發展。對于具有重大原始創新能力的海外科學家、具有重大技術革新能力的海外科技領軍人才、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海外投資人、提升項目運營管理水平的海外職業經理人、海外創新創業服務團隊等高層次人才,推薦辦理5至10年的多次往返人才簽證(R字簽證)。為高層次海外人才辦理最長期限的工作許可,并在申請辦理在華永久居留方面提供便捷服務。高層次海外人才可擔任本市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學家。探索建立高層次海外人才擔任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制度。(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市公安局、市編辦、市民政局)
4.創造性地開發使用海外人才資源。設立海外人才尋訪資金,依托知名“獵頭”、駐外機構、人才聯絡站、華人社會團體等,在全球范圍內尋訪人才。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手段動態繪制海外人才分布圖,為人才供需精準對接提供支撐。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設立海外創新研究機構、海外院士工作站或科學家工作站,通過遠程在線指導、離岸創新等多種方式共享全球智力資源,打造跨境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平臺。(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