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更加完善的服務保障人才發展
(八)加強住房保障。堅持以區為主、全市統籌,通過租購并舉的方式解決人才住房需求。各區應結合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引才需要,在編制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計劃時,確定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和共有產權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供應。進一步優化引進人才購房支持政策,制定人才租房補貼標準。(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國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九)加強子女教育保障。在“三城一區”、海外人才聚集區域及其他科技創新產業聚集區域配置不同類型的優質學校,滿足各類人才子女入學需求。針對就近就便入學、國際化教育等多樣化需求,優化國家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專家、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的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服務。(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
(十)加強醫療服務保障。統籌建立國際化的人才醫療服務保障體系。暢通高層次人才就醫“綠色通道”。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診療中心與國內外保險公司合作開發多樣化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一定比例的商業醫療保險補貼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市衛生計生委)
(十一)加強其他服務保障。搭建多元化服務平臺,為高層次人才提供科研項目申請、法律服務、創業輔導、投融資、辦理永久居留和出入境手續等服務。加快建設國際人才社區,配套建立外國人才辦事綜合服務大廳,構建國際化的工作生活環境。(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
四、以更加積極的作為推動政策落地實施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各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將優化人才服務作為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領導,密切協作配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十三)嚴格落實責任。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制定人才的認定、引進、評價和激勵等相關工作實施細則,并做好各項措施實施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做好有關政策措施實施的資金保障工作。市編辦、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國土委、市衛生計生委、市金融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政府外辦等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協同推進相關工作。
(十四)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報刊、電視、互聯網等媒介大力宣傳本市優化人才服務的措施,加強宣傳解讀,擴大知曉度,營造有利于各類人才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涌流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