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首批積分落戶申報工作正式啟動。申請人和所在單位可以在申報系統提起注冊申請,并進行實際申報。今年四季度,北京市將公布落戶分值,并向社會公示擬落戶人員信息。
哪些人有資格申報?
申報積分落戶時,申請人需要滿足4項資格條件,包括持有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居住證的持有時間截止到細則發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北京市公安機關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無論該證件目前是否有效,都可以參加2017年度的積分。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截圖
何時開始申報?
按照今年申報工作的安排,今年4月16日至6月14日為首批積分落戶申報階段。
在這期間,申請人和所在單位可以在申報系統提起注冊申請,經系統自動核驗,符合資格條件的可成功注冊,進入實際申報頁面。申請人逐項填報各項積分指標,經用人單位確認提交后即可等待初核結果。
6月15日至7月30日為核查階段。北京市屬各相關部門分別對提交的申報數據進行比對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結果。
7月31日至9月4日為復查階段。申請人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系統查看各部門初核結果。
9月5日以后,北京市政府將根據實際申請人員積分情況,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
今年四季度,北京市將公布落戶分值,并向社會公示擬落戶人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