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求職被面試官要求“交往”:不做女友不能入職
20歲的林小姐今年6月正式畢業,5月19日,她在網絡上看到一家福田的建筑公司招聘會計助理,于是投了簡歷。當晚就接到一名自稱該公司人員鄧某的電話,通知她次日面試,還問她是否有男朋友。她以私人問題為由拒絕回答。沒想到后來面試節外生枝。
5月20日上午,林小姐應約來到位于福田男方國際廣場的這家公司面試。當日是周末,公司里面只有鄧某一個人,鄧某問了林小姐基本情況,還加了她好友。
林小姐:“當時鄧某一直盯著我看,面試的時候他跟我說,這個公司的老板很信任他,我進不進的來都是他說了算。”
林小姐以為鄧某是公司的會計,她應聘的崗位是助理,自然需要人指點。隨后,公司老板過來,鄧某帶她去面試。
林小姐說那三個老板都比較認可她,同意她進入公司。
面試結束當天中午,鄧某就不停發信息找林小姐聊天。鄧某說,林小姐剛畢業,而會計師需要經驗,她能拿到這份5000元的工資,多虧了他。還發信息說“跟我混,一兩年月薪過萬沒問題”。林小姐于是請教,應該看什么書。在下午四點多,鄧某發信息,叫林小姐晚上下班去找他玩。之后的對話,就是一個拼命撩,一個婉拒。
林小姐還稱,鄧某后來越來越離譜,還說如果不當他女朋友,就不能進他們公司。
鄧某還說,他朋友的公司也在招會計,大公司,工資更高。林小姐就推薦自己朋友去,但鄧某拒絕了。還給了林小姐兩個選擇,一是去建筑公司,但要答應做他女朋友,二是可以推薦去他朋友公司。
記者致電鄧某,他否認借應聘之事逼林小姐做其女朋友,記者提及聊天記錄,他又改口。
鄧某電話回應稱,在聊天里沒有任何一個敏感過分的言辭,并表示自己只是在追求林小姐,自己只是喜歡她,“如果她不做我女朋友的話,在工作中我就不教她那些工作內容,這個不違法呀,我想教就教她,不想教就不教。”
鄧某還說,他已經被老板開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