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與單位對簿公堂
接到了《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潘佳怡不服,2017年12月1日,她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幼兒園支付兩倍工資差額及相應的賠償金。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理查明,潘佳怡與幼兒園勞動合同期滿后,潘佳怡仍在幼兒園工作,幼兒園未提出異議;2017年5月,潘佳怡懷孕;2017年6月30日,幼兒園根據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與潘佳怡解除勞動關系;幼兒園給潘佳怡發放終止勞動關系前12個月工資總額為39834.8元。
2018年1月22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幼兒園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系賠償金59752.2元。
接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后,幼兒園表示不服,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決確認幼兒園不承擔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系賠償金。
幼兒園訴稱:潘佳怡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幼兒園對潘佳怡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是正確的。2015年3月,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幼兒園教職員工病假、婚假等有關規定”,潘佳怡嚴重違反了單位這一規定。
幼兒園認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書,適用法律錯誤。2008年10月,潘佳怡與幼兒園簽訂勞動合同,最后一次簽訂合同時間為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2015年10月開始,幼兒園依據“關于幼兒園教職員工病假、婚假等有關規定”以及職工上交的“懷孕申請”排出了懷孕生育順序,經幼兒園大會宣布并公示。2017年3月,“二胎懷孕排隊順序”又經大會宣布并公示,按順序,潘佳怡應于2017年12月份懷孕(排在前面的幾位老師已經申請并備孕)。2017年5月,潘佳怡為了強占生育名額,故意提前懷孕,這種無組織、無紀律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在單位內部造成極壞的影響。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之規定,幼兒園與潘佳怡解除了勞動關系。潘佳怡于2017年12月1日申請仲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上述裁決書明顯適用法律錯誤。
潘佳怡認為:幼兒園出示的證據,已經證實了本人主張相關請求的事實。即2008年3月31日本人到幼兒園工作;2008年9月份,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2016年2月合同到期后,本人仍在幼兒園工作,但是此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原因是幼兒園以各種理由拒絕;2017年6月,本人懷孕,幼兒園要求本人自動離職;幼兒園于2017年9月11日將本人從微信工作群中移除,9月13日將本人工作卡從系統中消除,使本人無法進行工作。因此,本人不用再出示證據。
單位“家規”被認定違法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的民主程序,一般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法律對懷孕女性職工規定了特殊的勞動保護制度,女職工處于孕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為由,通過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告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方式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也不能針對其進行經濟性裁員。且幼兒園在施行二胎排隊過程中將潘佳怡排名第四更改為第七,并沒有經過任何民主程序議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書符合法律規定。
2018年6月26日,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7條、第87條的規定,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幼兒園的訴訟請求。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排隊懷孕”侵犯生育自由
一起因“插隊懷孕”被除名的官司已塵埃落定。雙方爭議的焦點“排隊懷孕”十分辣眼,引發公眾關注。
有人表示,生孩子是個人行為,完全應該由個人和家庭來選擇與支配。生孩子不是簡單的商業產品制造可以按計劃預定,懷孕也不是想懷孕就能懷孕的。倘若不能在申請期內“按計劃”懷上孩子,該怎么辦?而且全面開放二孩是國家政策,女職工懷孕生二胎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幼兒園出臺這樣的規定是不是與國家的政策精神不相符呢?新時代的學校管理要以人為本,要對教師體現人文關懷。排隊生孩子是不明智的做法。
也有人表示,從全國各地的中小學及幼兒園等學校的教師結構來看,教師性別失衡嚴重。學校中這種女教師扎堆的結構給不少學校出了難題。如果扎堆懷孕,產假一休就是好幾個月,這會給學校的正常教學運轉帶來很大的困難。面對“瞬間”造成的空缺,學校只好臨時請代課教師來“救急”。學校要保證教學質量,不少學校青年教師多,懷孕前先統籌安排、列個順序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因此,面對這種狀況,學校把工作做在前面,通過排隊懷孕這種“計劃生育”的方式來規避教學真空,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應該說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對此,有關法律人士指出,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婦女有按照國家規定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說,任何單位不得侵犯婦女生育自由的權利。同時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3條,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由此可見,“排隊懷孕”的規定明顯違反法律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
近年來,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很多單位,尤其是員工全部為女性的,或大多數員工為女性的,如幼兒園、中小學、銀行等單位,快步進入女性扎堆生育的高峰期。這些單位,如果女員工扎堆懷孕回家生娃,勢必會影響單位的正常運轉,甚至會讓單位處于癱瘓狀態。為了防止不利局面的到來,單位只得通過出臺“排隊懷孕”的規章制度來應對,這也是基于解決現實問題的無奈之舉。“排隊懷孕”與法律相悖,固然無效,但作為員工,也要體諒單位的難處,早點與單位溝通,配合單位做好安排,以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糾紛。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