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高教園區將要畢業的同學們注意了!
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6類對象自愿申請,審核通過后可獲得3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據了解,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為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技師班的畢業生參照執行)。
這6類畢業生分別是: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持證殘疾人;在學期間已獲得校園地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在學期間有一學年及以上獲得過貸款即可,但必須在同一個學業階段內,如研究生在本科期間獲得過貸款,碩士期間沒獲得則不能申請);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且畢業生父母其中一方為持證殘疾人)。
另外,因故材料未及時提交等原因在2018年未通過審核的且符合2018年申請條件的2018屆畢業生,在材料充分的情況下,也可在本次申請時間范圍內申請,補貼標準為3000元/人。
其中,本次發放對象中"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為2019年新增,不在2018屆畢業生申請范圍內。也就是說,2018屆畢業生不能以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條件申請本補貼。
4月1日至4月22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浙江就業網”個人服務中“求職創業補貼申領”入口,注冊申請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信息將與浙江省民政廳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省殘聯殘疾人信息庫核對,核對通過者免予上傳證明材料。(本報記者 陳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