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取消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紙質申請表及部分業務網上辦結的公告》,規定從1月10日起,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的,可以申請人自己辦理提取,還可以直接通過網上業務系統申請。
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不再提交紙質申請表,改為職工本人書面授權承諾。
職工應按照授權承諾的相關規定,對申報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職工本人于柜臺辦理提取業務時,僅需提供相關事項材料原件即可辦理,授權承諾當場確認。單位經辦人于柜臺辦理提取業務時,除提供相關事項材料原件外,還需提供職工本人簽署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
除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仍需單位經辦人辦理外,其余提取事項職工本人也可申請辦理。
新增的11個可在網上辦結的服務事項清單。(圖片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
此外,公積金中心還發布了新增的11個服務事項可通過網上業務系統申請并辦結,其中就包括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等。同時,從1月10日起,通過管理中心下屬18個管理部或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銀行代辦點柜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原需填寫的16類提取事項申請表格全部取消。 (記者 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