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廣電總局網站消息,近日,中央宣傳部辦公廳、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行為和社會活動管理的意見》。其中提到,各級宣傳部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播出機構要教育引導播音員主持人,自覺抵制名利誘惑和低俗庸俗媚俗,凈化“交際圈”“朋友圈”。
國家廣電總局網站截圖
通知指出,播出機構要規范播音員主持人言行,明確要求播音員主持人不得參加有損媒體形象、自身形象的組織和活動,不得利用職業身份和個人知名度謀取不當利益,不得在公開場合發表不當言論、做出不當舉止等,引導他們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更加自覺地弘揚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
通知明確審批管理要求。各播出機構要對播音員主持人參加社會活動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管理原則和審批流程。對于播音員主持人參加外單位的社會活動,各播出機構要統一管理、分類施策,實行事前報批或報備制度,嚴明有關財務規定和廉潔紀律要求。對于播音員主持人參加私人活動,各播出機構要加強日常教育,做好事前提醒,切實消除各類風險隱患。播音員主持人參與廣告代言、商業推廣、網絡帶貨等各類商業活動,須經所在播出機構批準,新聞欄目播音員主持人參加此類活動要從嚴把關。對參加各類活動時因自身言行不當造成負面社會影響的播音員主持人,視情節輕重及時給予相應處理。
通知規范網絡信息發布。各播出機構要把播音員主持人作為加強網絡傳播、占領網絡空間的重要力量,努力把播音員主持人的線下影響力延伸到線上,不斷提升主流媒體在網絡空間的影響力、公信力。各播出機構要堅持“群眾在哪里,陣地就在哪里”,對播音員主持人通過網絡平臺開展網絡直播、文字音視頻信息發布等行為,堅持規范和發展并重,根據職務行為信息、私人信息等不同性質分別提出管理要求,教育引導他們努力熟悉網絡傳播規律、提高網絡輿情意識,走好網上群眾路線,做網絡空間正能量的傳播者。
通知指出,要嚴格持證上崗規定。各播出機構要嚴格執行播音員主持人持證上崗和執業注冊制度,不得使用無執業資格證書和未按規定進行執業注冊的人員擔任播音員主持人。各播出機構不得在新聞評論類等常設節目中,使用嘉賓行使掌握話語權、引導節目進程、串聯節目等主持人職能,晚會等非常設節目以及個別專業性較強的常設節目如確需使用嘉賓主持,須向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報備。已取得執業資格的播音員主持人因參加社會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各播出機構要嚴格依規采取不予辦理注冊手續、調離播音主持崗位等懲戒措施。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嚴格執行播音員主持人持證信息備案制度。
此外,要求加強合作節目管理。各播出機構要始終緊繃導向意識,對自制節目、非自制節目中的播音員主持人和臨時外請播音員主持人,堅持同樣的政治標準、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要求,堅決防范各類傳播風險。在播出購買、合作等非自制節目前,要嚴格審核播音員主持人持證和注冊情況,綜合考慮播音員主持人專業素質和社會形象,認真審核把關播音員主持人在節目中的言行舉止,不給有丑聞劣跡、違法失德等問題的人員提供出鏡發聲渠道。
通知稱,要壓緊壓實管理責任。各級宣傳部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播出機構要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切實擔負起播音員主持人管理責任。各播出機構要強化主體責任,做好執業資格注冊、信息發布規范、社會活動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要加大對播音員主持人持證上崗和執業注冊、變更注冊、執業資格注銷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的單位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再者,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各級廣播電視協會、網絡視聽協會、播音員主持人委員會和新聞界、文藝界道德委員會等行業組織,要加強對播音員主持人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教育,通過發倡議書、評選表彰、樹立典型引導廣大從業者為公眾樹立好榜樣,通過對不良風氣、劣跡人員發聲譴責等形式發揮行業監督作用,推動形成良好行業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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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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