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制定出臺《關于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意見》提出,“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員為主體的規模以上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中,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普遍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并與使用相結合、與待遇相匹配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
《意見》提出,在現有職業技能等級設置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或調整技能等級。對設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可在其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由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設置的高級技術職務(崗位),一般應在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領域中設立,通過評聘的方式進行,實行崗位聘任制。
《意見》要求,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記者葉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