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我國多地開啟“速凍”模式。然而,發放低溫津貼等低溫勞動保護工作仍存在落實難的情況。
“天兒太冷了,我得找個換電站緩緩腳,不然挺不下去了。”近日,吉林省長春市最低氣溫零下18攝氏度,下午送完一單外賣后,騎手張帥的雙腳被凍得沒了知覺。
當天,冷風吹到臉上就像刀在割肉。由于前一天剛下過雪,張帥騎著電動車走街串巷,已經摔了兩個跟頭。
2023年12月中旬起,冷空氣來襲,多地開啟降溫降雪的“速凍”模式,長春多日氣溫低至零下20攝氏度。這種條件下,外賣騎手、快遞員、環衛工人等戶外勞動者不僅要堅守崗位,還會因惡劣天氣增加工作量。
他們的辛勤付出關系到城市的正常運轉。將發放低溫津貼等低溫勞動保護工作做得更好,是對戶外勞動者應有的關懷。
然而,記者采訪發現,低溫津貼仍存在落實難的情況。
“騎電動車跑幾公里就凍麻了”
“對我們來說,冬天是最難熬的時候,騎電動車跑幾公里就凍麻了。”張帥說。
勞動者在寒冷氣候條件下工作,易引發凍傷、呼吸系統疾病、關節功能損傷,誘發心血管疾病等。
氣溫驟降,街上行人“全副武裝”,看起來很臃腫。行人穿戴著連帽圍脖、工作服、薄棉褲、大頭鞋,每天戶外工作14個小時的張帥穿得卻略顯單薄。
“冬天不敢穿太多,跑下來出一身汗,風一吹容易感冒。”從頭到腳的這身裝備都是張帥自己購置的,他從沒想過平臺會提供保暖裝備和低溫津貼。
入冬以來,長春市下了好幾場雪,清雪任務重、時間緊,環衛工人忙得不可開交。55歲的環衛工人王春玲說,環衛工作多是農村進城務工的人在干,人員年齡在五六十歲左右,“不太好招人,我們班組現在還缺一個人。起早貪黑地干,凌晨最冷,手腳都是麻木的,腰酸背疼,實在難受就貼點止疼膏藥,還有人靠吃止痛片硬撐著。”
王春玲腳上穿的是一雙從小區垃圾箱里撿到的雪地靴。為了保暖,她墊了兩雙鞋墊、穿了兩雙厚襪子,還戴上了自己縫制的皮毛一體手套。單位發了工作棉服,王春玲覺得薄,特意在里面加了件羽絨服。盡管如此,她還是頂不住刺骨的寒風,“凍麻了”就進街旁小店暖和一下。
“低溫津貼?沒聽說過”
按照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在低溫的勞動環境下,用人單位應支付低溫津貼。近年來,部分省市尤其是北方地區出臺了關于低溫補貼發放標準的規定。例如,吉林省規定,每年1月、2月、12月,向連續作業4小時及以上的低溫戶外勞動者,發放每月200元的低溫津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規定,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為室外作業的勞動者發放每月最低200元的低溫津貼。
“低溫津貼?沒聽說過。”記者在長春市街頭隨機采訪了多名外賣騎手、快遞員、環衛工人、建筑工人等戶外勞動者,包括張帥在內的多數受訪者表示沒聽說過低溫津貼,也沒拿到過津貼。有快遞員說只聽過高溫津貼,有環衛工人干了30多年不清楚有沒有低溫津貼,有建筑工人表示工作地點和“老板”不固定,不知道該找誰領低溫津貼。
最近的一天下午4點多,長春的天已經黑了,王春玲在垃圾站歸攏著垃圾箱和清掃工具,“月底開工資,現在還不知道有沒有低溫津貼。我才干了一年多,去年是沒有的。聽說前幾年有過。”
低溫天氣讓外賣騎手又愛又恨。“愛”是由于天氣越惡劣,收入就越高。張帥介紹,最近,他一天能跑30多單,“多的時候一個月能賺一萬多元”。雖沒有低溫津貼,但每逢惡劣天氣,配送平臺的部分訂單會有“天氣獎勵”,每單三五元不等。至于什么情況發獎勵、按什么標準發,受訪騎手們表示不清楚。
多管齊下保障低溫作業勞動權益
記者注意到,根據國家關于低溫作業分級的規定,工作環境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攝氏度的作業,即屬于低溫作業。但對于低溫津貼如何發放,并沒有明確標準,只是在《最低工資規定》中提到,低溫津貼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另行支付。
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室副主任王天玉看來,低溫津貼難落實的原因,在于冬天南北氣溫差異較大。“對高溫津貼,大家有共識。夏天,全國處在差不多的溫度狀態,所以能形成一個防暑降溫的規定。但對于低溫,5攝氏度在南方算很冷了,但在北方還不是最冷的溫度,所以較難形成統一的規定。”他建議,根據地理分布和行業情況制定發放標準,并納入當地工資構成。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2013年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四部委聯合發文公布的修訂后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凍傷”列為新增的職業病之一。2015年公布的修訂后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將“低溫”列為新增的職業病危害物理因素之一。《職業病防治法》也明確,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相關法條為低溫作業的安全保護、低溫津貼的發放提供了法律依據。也可以看出,低溫勞動者獲得低溫津貼,不是福利,而是法定權利。
既然享受低溫津貼是法律賦予低溫勞動者的一項權利,政府執法部門就有責任去維護。因此,只有執法部門擔起監管責任,依法履職,嚴格執法,才是解決低溫津貼問題的根本。
除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外,工會可以組織勞資雙方通過集體協商,建立低溫作業勞動者的低溫津貼制度。在某個企業或某個行業、系統,尋找突破口,以點帶面,讓這項“紙上權利”真正落地。
同時,司法機關要暢通維權渠道,鼓勵和支持低溫勞動者追討低溫津貼,讓低溫下的勞動權益保護不再停留在文本里、紙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