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類施策,需更有力政策配套
“辦公經費不能投入,公益性的學校又不能營利,還要承擔責任,這也是中小學體育場館對外開放的客觀困難。”付樹平分析。
而據記者了解,早在2007年,北京市就已經每年撥付500萬元彩票公益金獎勵開放學校。但有校長表示,三五萬元的獎勵只是榮譽性的,解決不了實際運營開銷。記者查閱獲悉,2017年中央財政下達資金9.3億元補助體育部門所屬的1257個公共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平均每個場館受助達70余萬元。
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結果顯示,教育系統管理的體育場地有66.05萬個,占總量的38.98%。其中,中小學有58.49萬個。“學校場館設計時不是為了對外,開放要進行改造。所以也要考慮實際,一開始政府要有一定資金支持和投入,對于學校擔心的安全、管理問題,要有頂層設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督學、學校體育場館研究中心首席顧問王立生說。
而在大學,師生需求與社會需求的矛盾比較突出。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學體育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學校體育資源本來就很緊張,滿足學生和教職工的鍛煉就已經飽和。雖然開放場館能帶來收入,但現在大學并不缺這個錢,每年場館運營經費有三四百萬元,足夠了,而且這筆經費是用于教育教學的。”
“對校外開放的晚間時段確實場地緊張,一般要提前三天預約才能約上,為此也有很多老師、學生反映。所以我們開放了中午時段和下午下課后的時間用于校內人員鍛煉。”鄒華東印證了這個情況。
王立生認為,要兼顧好教育教學和服務社會的關系。“應當根據各地不同層次、類型的場館實際,從盤活國有資產的角度,探索運營和管理方式,給予相應政策配套,把好事做好。”(記者 劉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