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著教育公平、科學選才的“高考加分政策”歷來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它從何而來,又經歷了哪些發展階段。3月21日,教育部公布《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又意味著什么?就這些問題,記者專訪了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
記者:“高考加分”是如何出現的?
儲朝暉:1954年,教育部在高校招生文件中,首次提出“優先錄取”的概念。“優先錄取”的幅度對各種情況分量不一,依據大量實際案例,大都在降低10~20分的范圍。此后,為了更具有操作性,就將“優先錄取”折算為具體分值計入高考總成績。2001年后,加分的對象一般是: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奧林匹克競賽優勝者和體育特長生。
這些年,高考加分政策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一些人認為,高考加分并沒有體現學生素質的真實狀況,反而衍生出腐敗、造假現象,對教育公平造成損害。
2014年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明確提出,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全國性加分項目。截至今年,這個政策文件已經出臺了三年,即涵蓋了一個完整的高中學段時間,可以被視為“全面取消”政策執行的緩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