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漢市體育中考現場測試取消,按滿分15分計分。明確醫護人員子女加分方式,藝術小人才取消,中考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10日-6月14日。
受疫情影響,2020年武漢市中考作如下安排:
1.考試時間推遲。根據教育部延遲高考的決定,遵循中考在高考后進行的原則,結合開學情況和全市疫情防控形勢,經科學評估,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中考推遲一個月進行。具體考試時間為7月20-21日,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合卷)、道德與法治。
2.填報志愿時間推遲。中考報名時間為5月11-26日;填報志愿采取考前填報方式,志愿結構不變。5月31日至6月1日通過“湖北陽光招生”短信特服號碼“10639678”向考生發送網上填報志愿的用戶名和初始密碼,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10日8:00至6月14日17:00。
3.取消體育測試。體育考試滿分為30分,其中平時體育成績占15分,體育測試成績占15分。平時體育成績以初一、初二和初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測試結果計取;體育測試成績全體考生按照15分滿分計取,不再組織現場測試。
4.取消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考查。為避免因組織學生實驗技能操作考查而造成人員聚集,暫停組織全市初中畢業生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統一考查,考查工作由各學校自行組織。
5.落實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性優錄加分項目共三類,分別為考試成績總分加20分、10分、5分,2020年繼續保持不變。為加強對一線醫務人員的關愛和政策傾斜,擬對2020年參加中考的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在其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后參加錄取,實行計劃單列。
6.成績公布及錄取安排。8月1日公布中考成績;8月2日公布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一般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等4條錄取資格線,劃線原則及方式保持不變;8月3日公布第一批次省級示范高中學校錄取校線;8月中下旬各招生學校分5個批次進行遠程網上錄取。
今年招生考試工作全面推行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愿、網上評卷和網上錄取,屆時,各階段中考信息可通過武漢招考網和“武漢招考”微信公眾號查詢。
2020年體藝特長生、藝術小人才組織工作
2020年初中畢業學生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認定
今年,我市特色高中和特色班繼續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日前已開始特長生資格認定工作。今年的特長生認定同往年一樣,分為免試和測試兩類,凡具備報名資格的初三應屆畢業生均可自愿報名。音樂測試采取視頻考核方式,美術、體育現場測試時間為5月30日,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文件通知。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為避免大規模人員聚集,2020年藝術小人才比賽暫停舉辦。
5月20日武漢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年分配生、宏志生政策
2020年宏志生政策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宏志生”資助對象為我市初中應屆在籍畢業生中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無經濟能力完成高中學業的學生。具體條件為:1.城鄉低保家庭子女;2.在初中階段學習期間表現良好,曾獲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3.綜合素質評定達到4A1B以上(含4A1B);4.中考學業考試成績達到所報學校錄取分數線以上。
二、招生計劃與招錄要求
各區可選擇質量高、條件好的省、市級示范高中學校招錄“宏志生”。“宏志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單獨下達,并在《武漢中考》上公布。
申請“宏志生”資助的學生必須參加我市中考。
市招考辦按照各有關學校“宏志生”的招生計劃以及學生的資格、志愿、中考學業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確定名單。錄取工作結束后,市招考辦將“宏志生”的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三、推薦審批程序
學生本著自愿的原則,在5月22日前,向所在初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依據“宏志生”條件,確定名單,并于5月25-27在學校內公示3天。待無異議后,由學生填寫《武漢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請表》,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向區教育局推薦。
申請人須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申請;2.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3.獲獎證書;4.《武漢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請表》。
以上材料由學校收取、審驗相關證件原件,并上報其復印件。
各區教育局依據“宏志生”條件,對各學校上報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6月2日將《武漢市2020年申請“宏志生”資助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同時交Excel格式電子稿),聯系人:彭曉厚,聯系電話:65608524,電子郵箱:1805829067@qq.com。
市教育局將各區教育局上報的申請名單公示后,最后審定“宏志生”資格生名單。
四、資助形式、資金的發放與管理
每位“宏志生”免交3年學費、免收3年書費。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每月給予100元生活補貼費(3年共計人民幣3000元),受助學生的生活補貼費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監管,保證用于該生的生活支出。
各區教育局、各招生學校要根據有關政策,從資助貧困生專項經費中列支“宏志生”的資助經費。
各學校要根據文件規定的標準,按時將生活補貼費足額發放給“宏志生”。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擠占、挪用、拖欠資助款,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嚴肅處理。
受助生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所在高中學校報市、區教育局核實,其資格即被取消:
1.不符合資助條件;2.把資助款用于正常學習、生活所需之外;3.受助生在受助期間受到學校記大過處分或觸犯法律;4.家庭或本人經濟狀況有明顯改觀,不再符合資助條件;5.一學期中有兩門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或連續兩學期有課程考試不及格;6.其他夠取消資助資格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