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考工作安排,7月29日起蘭州市教育局開始整理試卷,并將在8月3日公布成績,8月2日前劃定中考分數線。
嚴格執行最低控制線
據了解,公布分數線后將開始錄取工作。錄取工作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最低控制線。
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城市四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最低控制線、遠郊區縣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將科目Ⅱ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1
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
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A2C(含)以上;
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
2
報考市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
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
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3
報考一般高中的考生:
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對口分配繼續實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對口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2020年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對口分配比例為60%,蘭州四中對口分配比例為50%。
分配范圍為城市四區全部初中學校,分配數量按照對口初中學校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的相應比例確定。
享受對口分配計劃的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初中屬劃片入學且三年在籍在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②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等;③必須填報對口高中;④必須參加中考,且成績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若未完成統配計劃,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統配生的錄取分數線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分別劃定,依據各初中學校的統配名額和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已經被錄取不參加下一個批次錄取
城市四區普通高中錄取時從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順序依次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志愿學校的錄取;同一批次內按志愿順序錄取,已被前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愿學校的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則同時被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與公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特色班實行計劃單列。雙優班和珍珠班錄取不考慮加分照顧因素。公辦普通高中國際班錄取,成績應達到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最低控制線;民辦普通高中國際班錄取,成績應達到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外國語高中小語種班錄取最低線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
提前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第一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統招第一志愿;②統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若統配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第二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三批次錄取,按照各學校統招分數線和空余招生計劃數,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第四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統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四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本批次各類特色班的錄取。然后進行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錄取,若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若未完成招生計劃,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網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達到規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補錄:各學校按批次結束錄取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空額,可由學校自主補錄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考生,并于秋季開學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辦理補錄審批手續。
蘭州新區省、市屬高中按照城市四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執行,蘭州新區所屬高中和遠郊區縣參照城市四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制定本區縣普通高中錄取程序和辦法。
8月10日開始錄取
城市四區錄取時間安排: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錄取時間:8月10日—13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13日22:00—8月14日8:00;
第四批次錄取時間:8月14日—18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
征集志愿填報時間: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錄取時間:8月19日—20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20日22:00—8月21日8:00。
蘭州新區所屬高中和遠郊區縣錄取查詢辦法由各區縣根據各自實際確定。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孫亞斐
來源丨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