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1日訊 海都記者昨日從晉江市教育局獲悉,日前,教育部門已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生統一著裝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學期起,晉江全市各中小學校的校服選用和式樣遴選,將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選不選用校服、穿什么樣的校服,學生和家長將有更大的話語權。
晉江市教育局計財裝備科吳科長介紹,此前晉江各個學校的校服選用,一般都是校方說了算,自行采購。這也引起了部分學生和家長對校服樣式的不滿。同時,對于市區學校和各鎮街學校的校服是否納入一起規范,此前也沒有定論。通知出臺后,明確規定晉江市中小學生統一著裝的實施范圍,為全市中小學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的基本原則是學校自主、家長自愿、統一招標、規范管理。
根據通知規定,各中小學校服選用和式樣遴選,都要采取評議推薦,并引入家長、學生及社會各方參與。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其中,在校服選用組織中,學生、家長、社會代表的人數,不得低于總人數的2/3。同時,實行信息公開,吸收專業組織和人員意見建議,提高校服選用采購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通知還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夏款、冬款校服,最多只能各有一種校服款式,其采購各不得超過兩套。有條件的學校可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
學校對學生統一著裝組織統一招標采購。各級各類學校不得直接指定統一著裝生產經營企業。而且,因今年11月12日,福建省《學生服裝》地方標準開始實施,通知也要求,今后采購學生服裝,要嚴格符合以上標準,有條件的學校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海都記者 林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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