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新聞網7月3日訊 如何辨別孩子上的幼兒園是否正規、收費是否合理?近日,本報記者綜合晉江市長專線、本報新聞熱線及晉江市教育局舉報電話所接收到的有關幼兒園的投訴,梳理出了幼兒園常見三大“貓膩”,幫助廣大家長擦亮眼睛,謹慎選擇幼兒園。
貓膩一:
無證辦學
如今,“黑作坊式”的無證辦學在晉江已很少見,這里說的“無證辦學”更多的是幼兒園舉辦者在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就提前非法招生開辦。
記者從晉江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據《晉江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立管理暫行規定》,民辦幼兒園的審批要經過登記立項、實地考察、形成考察報告、發出考察結果通知書、核準民辦培訓機構名稱、審查辦學場所設計圖紙、指導舉辦者辦理前置條件所需材料、再次考察辦學場所、受理審核申辦材料、審批批準辦學等10道程序。
受理審批時間方面,每年的2—3月、9—10月受理民辦培訓機構的辦學申請。每年的5月、12月,對于符合設立標準的民辦培訓機構給予審批,發給同意設立民辦培訓機構批文和《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一些舉辦者利欲熏心,在沒有取得招生資格的前提下,就開始招生。這種情況該如何規避呢?其實只要家長多留一點心就可以了。凡不在教育部門公示內容中的幼兒園,均為非法舉辦的幼兒園。個別在等級評定過程中新批準舉辦的幼兒園,應在其公示欄中提供批準舉辦的批復。
貓膩二:
多算保教費月數
晉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長蔡金祿介紹,保育教育費采取按學期收取的辦法,在學期初一次性繳交。不管是公辦還是民辦幼兒園,幼兒園全年上課時間共9個月,每學期按4.5個月收費,與學期長短無關。
因此,如果有幼兒園告訴你:“這個學期比公示中標注的4.5個月長,保教費要按5個月算”,那你千萬別上當,因為這是有明文規定的,不要掏那冤枉錢。
假如學期結束后,有的幼兒園需要辦理“寒假班”“暑假班”,則應另外申請,經家長自愿,“按日收取”保教費,標準仍按物價部門報備標準折算。
幼兒在開學后要求轉園、退園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根據規定,幼兒在開學后2個月內(含2個月)要求轉園、退園的,幼兒園應該按繳費的50%退還保育教育費,超過2個月轉園、退園或因個人原因請假的,不退還保育教育費。因今年晉江幼兒園統一于7月5日、6日報名,如遇幼兒在9月1日開學前要求轉園、退園的,幼兒園應全額退還保育教育費。
貓膩三:
巧立名目收代辦費
在晉江市教育局的公示中,保教費、伙食點心費收費明確,家長一看就懂。代辦費一項,注明是“按實際采購情況自愿委托辦理”,一些幼兒園往往就在這里做文章,讓家長“霧里看花”,增加孩子入園的成本。
“書本費,英語、體能課程等等都在代辦項目里,加起來要1630元。”家住羅山的陳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雖說是自愿原則,但絕大多數家長還是被“綁架買單”了,總不能大家都在上英語課,而自己的孩子因為沒“代辦”一邊玩去。
代辦費是什么?根據規定,它是幼兒園代收“省規定的幼兒園教育活動必備的教具、幼兒保健費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費(僅限日托)”,須經家長自愿委托,不得強制代辦。另外,代辦費必須按實代辦、單獨立賬,并按學期進行結算,在每一學期結束前向幼兒家長公布結算結果,多退少補。
“像一些幼兒園教授英語、代購書本、代購寫字材料,教育部門是明確反對的,這違背了兒童學習與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反而不利于孩子的成長。”蔡金祿提醒,至于民辦幼兒園利用下午離園后開設留園班、興趣班,一定要以家長自愿、服務性質為基本原則,任何違規代辦收費都必須退還。
家長如發現非法舉辦的幼兒園或違規收費的幼兒園,可向晉江市教育局舉報:85681355(值班室)、85682803(初幼教科)、85685841(職社科),或撥打本網新聞熱線82003110反映。
(記者_陳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