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人鄭先生在晉江購買了一套房子,希望到女兒念初中的時候,能夠在片區內的中學讀書。不過,到了報名之時,鄭先生才發現,由于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的名字,導致女兒無法報名。無奈之下,鄭先生撥打96339求助,希望能解決這個難題。
去年正月,鄭先生在晉江市陳埭鎮涵口村新城華庭小區買了房。之所以會購買這里的房子,是因為他14歲的女兒馬上要念初中,他希望孩子可以到晉江紫峰中學念書。為了還款方便,房產證上寫的是他兒子的名字。鄭先生說,兒子已經大學畢業開始上班,可以幫著還貸,壓力能輕松一些。不過他從未想到,就因為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的名字,導致女兒有可能無法到晉江念書。
鄭先生不理解,明明一家人的戶口都在一個戶口本上且還屬于永春,而且房子是他購買的,為何無法讓他女兒在紫峰中學念書呢?
記者就此咨詢了晉江市教育局中教科。工作人員解釋,按照政策規定,只有房產證本人或者其子女可以入讀房子所在片區的學校。雖然房子為鄭先生所購買,但房產證上寫的是其兒子的名字,因此只有其兒子的子女才可以在該片區就讀。鄭先生的女兒作為房主的妹妹,是不可以就讀的,建議回原籍就讀或者選擇民辦學校。(記者石偉琴張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