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5日訊 今后,晉江普通初中的學生,將更有機會去優質高中就學。海都記者昨日從晉江市教育局獲悉,前日,晉江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同時,高中階段將進行招生改革,將不低于50%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
根據《意見》要求,各鎮(街道)將按照“全覆蓋、無盲點、便民生”的原則,合理劃分招生片區。由于城區改造發展等因素,學校容量明顯不適應招生服務范圍的,應適時調整學校招生片區。片區較大的調整需充分征求群眾意見,開展風險評估。
小學在“劃片招生”的基礎上,根據“有效證件、分類招生、電腦派位(抽簽)、統籌調劑”的原則招生;初中在“具備完整小學學籍”的基礎上,根據“有效證件、劃片招生、電腦派位(抽簽)、統籌調劑”的原則招生。全面實施電子學籍管理,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并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層層審批制度,接受檢查與監督,防止變相擇校行為的發生。
《意見》還要求,每年招生前,各中、小學要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的具體招生政策,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以及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等。招生期間,市、鎮(街道)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要設置專門的辦事窗口,公布咨詢電話。要合理做好學校布點和擴容,將來晉江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全部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實現全覆蓋。
《意見》要求各鎮街成立招生領導組,加強對轄區內校董會等組織的監管,堅決制止個別企業、村居(社區)、校董會、老人協會違規干擾學校招生行為,維護招生工作秩序和教育公平,實現陽光招生。教育督導部門要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重點糾正違規考試招生、不按就近原則安排入學、隨意接收擇校生等違規行為。同時,晉江將加大招生違規行為的監督力度,明確校長作為法人代表,對本校整個招生工作負責,并承擔招生過程中的法律責任。
今后,晉江市還將統籌義務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推進“委托管理”、“小片區管理”、“名校辦新校”等集團化辦學模式,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辦學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則組建教育集團,實行多校協同、資源整合。加強校長教師的均衡配置,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
同時,晉江還將積極實施高中階段招生改革,將不低于50%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并完善操作辦法。(海都記者 林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