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0月31日訊 “我想回家,通過法律途徑把我用槍打死人的事處理好,堂堂正正做人,拖得越久越不好,我精神受不了”,面對湖北警方的詢問,45歲的殺人嫌犯何某維終于松了一口氣。
泉秀派出所葉警官介紹,今年6月21日上午6時許,何某維在田安大橋上砸護欄,因為神志不清,身上也沒攜帶任何身份證件,被送往泉州第三醫(yī)院治療。10月20日,醫(yī)院想通知其家屬來認領,何某維稱自己名叫黃某成,派出所卻查無此人。民警再三到醫(yī)院跟他聊天,他才說出自己名叫何某維。結果,民警一查發(fā)現(xiàn),何某維竟然是23年前的殺人犯。前日,民警對何某維做了DNA比對,昨日結果出來,確認何某維就是當年在湖北通城縣開槍殺人的殺人嫌犯。
湖北警方介紹,案發(fā)于1992年,當時何某維才22歲,因他長期到林場里偷砍樹木,被護林員劉某發(fā)現(xiàn)并制止,何某維對劉某懷恨在心,1992年1月26日下午,何某維拿著一把獵槍到劉某家,將其一槍打死后逃之夭夭。湖北警方每年都對何某維進行追捕,并以故意殺人將其列為網(wǎng)上在逃犯,但一直沒有他的線索。
昨日,湖北民警在泉州民警的陪同下,來到泉州第三醫(yī)院對何某維做詢問筆錄。
據(jù)了解,何某維逃亡后在晉江陳埭居住了十幾年,“我有時記憶不是很清楚,我現(xiàn)在只記得我是湖北通城人,還記得父親母親的名字和兩個哥哥的名字,兩個姐姐的名字不記得了,我排行老五”,何某維說,自己撿到一張黃某成的身份證,就用假身份與一名貴州女子結婚,還生育兩個孩子,大女兒15歲,小女兒3歲。妻子是正常人,1978年出生的。一年多前,他要做精神分裂鑒定時,妻子就帶著孩子不見了。這一年多來,他就一個人在晉江生活,居無定所,靠打零工撿破爛維生。
“這10多年來,我最起碼有五六次想回通城,都因為我精神上有問題和種種原因沒有去成。四個月前,我花了260元買了一張回武漢的車票,結果在客車上,我聽到車上的人很吵,吵得我很煩躁,我就下車想要司機退票。司機不肯就與我發(fā)生爭吵,我當時很生氣,就去砸橋上的路燈,然后就被送到三院。”何某維對民警說。
今日,何某維將由湖北警方帶回審查。(海都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潘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