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時分,一名男子躺在路上,旁邊倒著一輛摩托車,路人見狀急忙報警,民警到場后發現,男子喝了酒。經事后了解,為了把摩托車還給朋友,男子醉駕摩托車從廈門同安一路行駛近60公里到晉江,不料,途中出了事故。昨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男子劉某(36歲,貴州仁懷人)被依法刑拘。
昨日凌晨1時許,晉江交警三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騎車摔倒在晉江和平南路羅山下埔社區路口旁。
民警隨即趕到現場,發現一輛摩托車倒在路旁,摩托車疑似撞上路沿,地上灑落著幾處機油,摩托車前輪已破胎,駕駛員劉某坐在摩托車旁,身上多處擦傷,還在流血。
經了解,發現男子躺在路上后,有路過的群眾幫忙叫了救護車,救護車到達后,將劉某叫起檢查,但劉某不配合。
現場調查中,民警發現,劉某身上酒氣很重,看到其身上多處擦傷,民警欲讓其先接受治療,便又通知了救護車。誰知,救護車到達后,劉某又拒絕上車。經醫護人員現場檢查,劉某除身上擦傷外,并無大礙。
民警想現場了解情況,但劉某因醉酒言辭不清。無奈之下,民警將劉某送去醒酒。經抽血檢測,劉某的血液酒精濃度高達167.21mg/100ml,屬醉酒駕駛。
酒醒后,劉某的陳述讓民警驚訝不已。劉某稱,當晚,他在廈門同安喝了三四罐啤酒后,為了把摩托車還給在晉江的朋友,就騎著車從同安出發,一路沿著324國道走了近60公里到晉江。誰知到了事發地點迷迷糊糊地就摔倒了,受傷后本想躺一會兒休息下,結果路人發現后就報警了。(記者 齊玉波 通訊員 楊金銲)